基本介紹
事件背景,作案過程,調查,嫌疑人,警方公告,
事件背景
2015年1月14日8時18分,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民眾電話報警稱:市區交通路一垃圾桶內發現有疑似人體屍塊。接警後,市公安局譙城分局譙陵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抵達現場後對現場進行封鎖、保護,並向分局領導報告。接報後,市公安局、譙城分局領導第一時間率領刑偵技術人員抵達現場,各項勘查、搜尋及走訪工作迅速展開,隨後民警又在附近的另一垃圾桶內發現屍塊。經初步調查取證,警方判定上述兩處垃圾桶內,發現的屍塊為同一男性屍體的軀幹,死者系被人殺害後分屍、拋屍。隨即,市局領導決定成立“1.14”命案特偵組,相關工作全面展開。
作案過程
2015年1月初,趙某以介紹對象為由,騙曾同為獄友的宿州靈壁人張某拿2.3萬元到亳州。張某抵達後,趙某將其帶到事先租好的房子,用買的刀、錘子等作案工具,將張某殺害分屍,並裝在事先購買的塑膠袋內,於當晚駕駛自家電動三輪車沿市區交通路,將屍塊拋投在多個垃圾桶內。
調查
由於該案發生在市區主幹道,人員、車輛來往密集,信息被迅速傳播,當地民眾反響強烈,社會影響極壞。案發後,省公安廳以及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分別對案件偵破工作做出指示,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劉海石,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馬建華,市局黨委委員、譙城分局局長譚峰等領導親赴案件現場,一線指揮偵查破案工作。
警方經過現場搜尋,又在不遠處其它垃圾桶內,發現其餘殘缺肢體,所發現的兩處肢體已被警方帶走。
1月14日中午11時許,警方在附近一個胡同內發現血跡,並進行了採樣。截至2015年1月14日中午,警方仍在現場勘查。
1月14日下午3時許,新京報記者致電亳州市公安局宣傳科,相關負責人稱警方已介入調查,其它暫不方便透露。
截止2015年1月24日,犯罪嫌疑人趙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現拘押於亳州市看守所,受害人被搶23000餘元現金被悉數追回,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嫌疑人
警方2015年1月23日上午稱,犯罪嫌疑人趙某,男,49歲,漢族,亳州市譙城區雙溝鎮王閣村村民,因搶劫犯罪被判刑,刑滿釋放後在市區租房居住生活。
經查,2014年12月份,趙某在與被害人張某某的交往中,了解到張某某在找對象的信息後,便心生歹念,意圖借介紹對象為名謀取張某某的錢財,為實現目的,趙某在案發前進行了精心預謀。
2015年1月,趙某謊稱在亳州已為張某某找到女朋友為由,讓張某某帶現金。
2015年於1月12日來亳相親。約定後,趙某先後購買了鐵錘、刀以及塑膠袋等作案工具,並在市區臨時租賃了房屋。
2015年1月12日14時許,被害人張某某乘車從靈璧縣到達亳州後,趙某將其帶至租賃房屋內,趁其不備,用鐵錘擊打其頭部,致其當場死亡,將其隨身攜帶兩萬餘元現金及物品搶走後,離開殺人現場。為掩蓋罪行,逃避法律制裁。
2015年1月13日8時許,犯罪嫌疑人趙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公告
公安機關再次正告,那些正在、或企圖從事違法犯罪人員懸崖勒馬,切莫為滿足貪慾而鋌而走險,更不要以身試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公安機關有決心、有能力,對各類違法犯罪形成打擊合力,違法犯罪人員,也最終會受到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