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從江民房火災事故

1·10從江民房火災事故

2018年1月10日凌晨2時,從江縣下江鎮下江居委會發生一起造成4人死亡、1人受傷、5棟房屋被燒毀的重大火災事故。五棟被燒毀民房中的人員都已被安置到當地的廉租房,

火災已經在3時30分得到控制。

事故原因,事故處置,

事故原因


起火原因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事故處置

黔東南州委、從江縣對副縣長姚應東等15名事故責任人作出了免職處理。

從江縣直機關層面有8人被免職,包括:縣住建局長林明,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吳應權,縣安監局長韓青林,縣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楊代長,縣住建局黨組成員、縣新農村建設辦主任安建中,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先國,縣安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蒙澤亮,縣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石開志。
在火災發生地下江鎮,下江鎮黨委書記姚元炳,下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吳昌洪,下江鎮副鎮長楊朗,下江鎮派出所長鐘金華,下江鎮居委會支部書記周德慧被免職,牛永全被建議免去下江鎮居委會主任職務,並啟動罷免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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