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鵬(湖北武穴籍犯罪成員)

龔鵬,龔鵬,男,1998年8月17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國中文化,務工,住武穴市。湖北武穴籍犯罪成員。

2019年8月28日,被告人龔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龔鵬
  • 出生地:湖北武穴
  • 出生日期:1998年8月17日
犯罪經歷,依法判決,

犯罪經歷

2017年11月5日19時許,黃某琦(另案處理)在武穴市城市匯廣網咖收銀台邊區域與朋友打牌時,被周某手機拍照後發至QQ群,黃某琦與周某理論後離開匯廣網咖,並步行至民主路新浪潮網咖找到龔航(另案處理),告訴龔某有人要找自己麻煩,龔某遂邀約被告人龔鵬及朱某、張某1、李某、張某2鵬(均另案處理)與黃某琦一同前往匯廣網咖,龔某從浪潮網咖樓梯間拿出三把砍刀,分發給黃某琦、朱某,並在途中購買口罩。
被告人龔鵬與黃某琦等人一起步行至城市新街匯廣網咖,將周某強行帶至網咖門口,並對其拳打腳踢,後又強行將周某拖拽至網咖二樓進行毆打,打完後,黃禕琦、龔航等人將周某帶至城市新街後面雲樓寺旁邊巷子裡,龔某用周某的手機在QQ群里發信息,引誘要打黃某琦的人過來,後放周某離開。龔鵬受龔某安排跟隨周某。
五六分鐘後,黃禕琦獨自步行至新街雲樓寺附近時,碰到周某、翟某、劉某1一行三人,翟某、劉某1追趕黃某琦。隨後,被告人龔鵬見周某、翟某、劉某1遂打電話告知龔某、張某1、朱某、李某、張某2鵬趕過來將翟某抓住進行毆打,因翟某還手,龔某、朱某、黃某琦手持砍刀,李某手持匕首將翟某頭部、軀幹、及雙下肢致傷。經法醫鑑定,被害人翟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被害人周某的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2019年4月7日,被告人龔鵬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依法判決

2019年8月28日,被告人龔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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