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4日,市紀委市監委對市公路路政執法支隊原支隊長龔凱超進行了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龔凱超在擔任益陽市公路路政執法支隊支隊長和市公路局辦公室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龔凱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缺失,背離黨的宗旨,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背道而馳,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委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龔凱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