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陽鎮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
(一)承辦鎮政府政務工作,當好鎮政府領導的參謀和助手。
(二)起草鎮政府工作報告、總結、工作安排、通知和領導講話等檔案材料。
(三)圍繞鎮政府中心工作,做好調查研究和政務信息的采作,為領導決算提供依據。
(四)組織、承辦鎮政府全體、政務會、常務會、鎮長辦及鎮長專題辦公會等會議。
(五)承上啟下,做好鎮政府各部門的綜合協調工作。
(六)負責鎮政府確定事項的督查辦理和信息反饋工作,信訪和領導指示件的催辦工作。
(七)負責政府法制工作,修定政府規範檔案,做好有關行政會議工作,代表鎮政府應訴行政案件。
(八)負責公文的收發、傳閱、承辦、催辦和年終立卷、歸檔工作。
(九)負責鎮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組織處理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十)協調搞好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安全保衛、生活服務等工作。
(十一)承辦鎮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