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門縣環境衛生管理局

龍門縣環境衛生管理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對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的方針和管理法規,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門縣環境衛生管理局
  • 外文名:Longmen county bureau for environmental health
  • 內設機構:4個
  • 類型:政府部門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2、負責主持制訂和組織實施市容環境工作規劃、城市容貌標準、管理規範標準。
3、負責縣城轄區環境衛生設施的修建、設定、維護、行使管理權和使用權。
4、組織縣城市容環境衛生管理人員實施縣城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職能。
5、負責兼管縣城水域(西林河、風景河)的環境衛生。
6、負責實施縣城生活垃圾的收納和處理,負責垃圾場的建設和管理。
7、做好環衛有償服務收費,杜絕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現象,糾正行業不正之風。
8、負責對全縣環境衛生業務工作的宣傳報導工作,促進市民環境衛生意識的不斷提高。
9、負責對全縣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業務指導。
10、及時處理與本局相關的議案、提案及來信、來訪等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業務相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責: 負責局黨組織的有關工作和行政業務日常工作,起草局決定、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負責文秘、檔案保密,辦理人大、政協定案和提案,做好環境衛生法規的宣傳工作,承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環境衛生管理股職責: 對縣城道路清掃和街道環境衛生目標管理行使管理職能,負責道路面積調查統計和分級定員,擬定清掃、保潔責任;負責道路清掃設施、設備的調查分析,制定設施、設備的配置標準及管理辦法;負責對環境衛生業務工作指導;負責對環境衛生目標管理量化標準的實施並認真地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縣城街道的清掃、保潔、清運等有關人員的管理。
環境衛生監察隊職責: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等有關環境衛生管理法規,行使環衛法規執法職能,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對轄區內各種違章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對轄區內環境衛生檢查工作力度,依據《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及有關法規和規章,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進行監察,配合管理股、財務股對環境衛生和衛生收費工作的執法管理。
財會股職責: 負責局的財務管理,管好資金的收支工作,及時反映資金的收支情況和做好月、季、年終的編報,按照上級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嚴格保管和合理使用經費,並負責局有償服務的收費和對收費人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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