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長安

龍長安,男。博士,副教授。1975年出生,湖南懷化人,中共黨員,先後畢業於湘潭大學和浙江大學,獲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南京大學博士後。2003年至2005年為桂林理工大學管理學院講師,2008年加盟安徽工業大學。現為安徽工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院副院長,政治學副教授,馬克思主義理論(社會管理方向)碩士生導師。主持和參與國家社科基金課題、教育部課題、省社科規劃課題、省教育廳課題和南京大學高等人文基金項目等五項。主要從事中國政治思想、公共管理理論研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長安
  • 出生日期:1975年
  • 性別:男
  • 籍貫:湖南懷化
科研成果,科研論文,

科研成果

科研著作:《近代中國的憲法與憲政研究》,中國法制出版社,2007年。

科研論文

01 《聯邦制、國家統一和兩種話語之爭》,載《安徽史學》,2008年第5期(獨立完成)
02 《論張東蓀的聯邦制思想》,載《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6期(獨立完成)
(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中國現代史》2008年第4期全文轉載)
03 《聯邦主義與浙江省憲運動》,載《寧波大學學報》(人文科學版),2008年第1期 (獨立完成)
04 《李劍農聯邦制思想述論》,載《蘭州學刊》,2007年第12期(獨立完成)
05 《聯邦主義的和平憲政訴求》,載《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5期 (獨立完成)
06 《憲政視野中的清末法制改革和法治建設》,載《中國石油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 期 (獨立完成)
07 《湖南省憲法述評》,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 (獨立完成)
08 《憲政維度中的清末官制改革探討》,載《韶關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獨立完成)
09 《清末地方自治與民權保障》,載《蘭州學刊》,2006年第12期 (獨立完成)
10 《法制現代化視野中的清末憲政》,載《河南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4期(獨立完成)
11 《憲政民主制與兩種自由理念》載《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4年第6期 (第一作者)
12 《試論統一契約法的附隨義務》載《改革與戰略》,2005年第1期 (第一作者)
13 《產品責任法與我國立法問題述論》,載《廣西社會科學》,2004年第7期 (第一作者)
14 《試析WTO協定之反向通知規則》,載《改革與戰略》,2004年第1期 (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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