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里縣文體廣電旅遊局
- 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
- 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 監督實施:方針、政策和法律
機構職能,領導信息,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文化藝術事業、體育事業、新聞出版業、廣播電視事業、旅遊業的管理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並監督實施文化藝術、文物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新聞出版、體育、廣播電視和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管理全縣文學藝術事業及藝術團體,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組織管理文化藝術對外交流。
(四)管理全縣文化市場;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擬訂“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指導實施,協調“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大案要案的查處。
(五)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建設,協調指導民族民間文化藝術和少兒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六)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七)指導全縣體育工作,協調體育事業發展;制定全縣體育競賽制度和計畫,組織指導全縣性的體育競賽工作,培養輸送優秀人才;對競技體育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規劃全縣運動項目布局。
(八)對全縣音像製品、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複製單位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出版物內容監督管理。
(九)負責全縣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
(十)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一)管理全縣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事業;指導社區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村鎮文化等社會文化活動。
(十二)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創作並協調其題材規劃;協助縣委宣傳部做好全縣新聞報導工作。
(十三)擬訂全縣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鄉鎮電視建設和發展;負責農村有線廣播、無線調頻以及衛星地面站、小功率電視收轉播台、有線電視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四)監督管理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視聽節目。
(十五)指導、協調全縣旅遊事業的發展;擬訂全縣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旅遊事業的監督管理,開展宣傳和旅遊市場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產品開發;組織指導全縣旅遊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工作,受理和處理旅遊投訴、違規事件,指導創建優秀旅遊城市,促進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
(十六)指導、協調、扶持文體旅遊產業項目發展,擬訂文體旅遊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七)負責全縣性文化、體育、旅遊社團組織的資格審查工作。
(十八)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姓名:庹朝平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分管工作:主持文旅局黨政全面工作
姓名:熊安龍
職務:黨組副書記、紀檢組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抓黨風廉政、作風效能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姓名:宋華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新聞出版及著作權、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綜治維穩、平安創建、安全生產、普法、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民眾文化、文藝創作演出、廣電、“四在農家·美麗鄉村”等工作;分管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大隊、文化館、圖書館、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廣播電影電視管理服務中心、文化管理服務中心,聯繫省廣電網路公司龍里分公司、縣廣播電視台(新聞中心)、縣電影公司。
姓名:楊玉璽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黨建(包括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體育、計畫生育、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文物管理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體育管理服務中心。
姓名:馮馨儀
職務:副局長
分管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政工人事、財務、工青婦、老乾、機關後勤等工作;分管法規科、綜合辦公室,聯繫新華書店龍里縣分店。
姓名:韓永高
職務:旅遊產業管理辦公室主任
分管工作: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負責抓好旅遊產業管理辦公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