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興盛

龍興盛,男,1979年6月生,湖南寧鄉人,中共黨員,湖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專業博士生。1997年考上了江西財經大學,2001年7月畢業獲得經濟學、法學雙學士學位;後又考上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主攻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4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同年高分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招錄至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曾任助理檢察員、公訴科副科長。經2007年12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選調,現任該院刑二庭副庭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興盛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湖南寧鄉
  • 出生日期:1979年6月
  • 職業:副庭長
  • 畢業院校:西南政法大學
  • 性別:男
個人經歷,個人榮譽,

個人經歷

進入開福區檢察院工作後,他虛心地向同事請教,並加班加點鑽研業務知識,學習辦案技巧,2004年11月,在湖南省檢察院組織的全省偵查監督優秀辦案能手比賽中,初露鋒芒,取得了綜合成績第四、現場答題第一的成績,成為“湖南省偵查監督優秀辦案能手”。
2005年上半年調到公訴科,辦理審查起訴案件305件401人,糾正違法24次,追訴10件16人,發出檢察建議36份,提起公訴的案件全部被法院作有罪判決,案件質量達100%,無一起錯案。
2006年9月,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犯罪嫌疑人柳某涉嫌盜竊案,在看守所提審時,柳某不經意的一句話引起了龍興盛的關註:“我還沒有16周歲,我戶籍證明上的年齡是我母親為了我早日參加工作報大了一歲。”原本一句不經意的話,龍興盛卻把其放在心上,為了維護未成年人的基本權益,龍興盛決定進一步核實柳某的年齡,為此,他三次來到柳某的老家瀏陽永安鎮。通過多方調查了解,龍興盛終於得到了第一手資料,然後通過骨齡鑑定,鑑定結論證明柳某確實未滿十六周歲,遂建議公安機關撤回對柳某的起訴意見,公安機關採納了該建議,做了撤案處理,從而有效避免了一起未年成人錯訴的情況發生。
他先後到各單位和學院開展法制講座十餘次,如2004年受邀到少管所為幹警做“未成年人審判方式改革”的講座,2005在湖南省電力局電力職業學院做“電力系統職務犯罪成因及預防對策”的法律講座,2007年8月,又受長沙師範學校邀請,到該校做了題為“增強法律素養,鑄造亮麗人生”的法律知識講座。
他還經常在各級報刊發表學術論文,先後在國家級、省級刊物上發表學術論文15篇,參加編寫學術專著《檢察改革措施研究》,被大家稱為“檢察才子”。
另外,2006年6月的一天,一位先期畢業的校友找到他,力邀他合開一家律師事務所,不用他出資,只要他的“人”,並開出了20萬的年薪。面對高薪誘惑,龍興盛予以婉拒。

個人榮譽

他榮獲了2007年長沙市檢察機關的“優秀公訴人”和2007年度湖南省優秀公訴人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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