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湖區統計局
- 內設機構數:3個股(室)
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能
一、龍湖區統計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服務業統計、現代產業體系統計和農民收入調查統計方面的相關職責。
(三)加強能源統計調查,組織實施對主要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情況的統計監測。
(四)加強對全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二、龍湖區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規,擬訂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普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組織全區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龍湖區統計局設3個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起草並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機關財務、資產和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監察、紀檢和黨群工作。
(二)經濟統計股
(三)社會統計股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和工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全區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的統計監測和評估;綜合整理和提供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服務業統計制度;收集和綜合整理相關服務業統計數據,負責第三產業中相關服務業的統計調查;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統計分析。
人員編制
龍湖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長(主任)3名。後勤服務人員數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