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游縣糧食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承擔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組織實施;負責縣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糧食工作縣、鄉鎮分級負責責任制,組織和實施糧食供求平衡;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糧食購銷政策;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游縣糧食局
  • 行政區域:龍游縣
  • 釋義: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工作職責,單位地址,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龍游縣糧食局是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政管理部門,是縣政府主管糧食工作的行政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承擔有關糧食流通和儲備糧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組織實施;負責縣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實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糧食工作縣、鄉鎮分級負責責任制,組織和實施糧食供求平衡;研究提出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糧食購銷政策;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安全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二、承擔全縣糧食流通市場調控的具體工作。負責編制全縣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及糧食購銷、儲備等計畫,做好糧食供需平衡統計調查工作;指導協調“訂單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建立糧食安全保障體系,負責糧食市場行情的分析、預警信息的發布和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保障駐龍部隊的糧食供應。
三、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指導。指導(組織)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並推動全行業的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健全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負責指導縣內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的組織實施,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組織全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承擔全縣糧食購銷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和糧食企業的業務指導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糧油質量標準。制訂地方儲備糧管理規範、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管理,監督管理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負責儲備糧油及市場供應糧油質量的檢測、鑑定,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做好糧油質量標準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和檢查國家和省、市、縣糧食購銷政策的執行情況;協助農業發展銀行保證糧食信貸資金封閉運行;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健全財務制度,規範管理行為。
六、擬定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加強糧食市場體系建設,推進糧食產銷合作和糧食現代物流發展,維護市場穩定,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政府投資項目。
七、嚴格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龍游縣鵬程路26號(榮昌廣場西側法院大樓一樓)

內設機構

糧食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制定和完善局機關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政務信息、會務、保密、內保、接待、創衛等工作;負責起草與糧食有關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縣糧食宣傳和對外交流工作;嚴格執行財務管理規定,負責局機關經費收支預決算工作;指導本系統糧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全縣糧食系統會計報表匯總和經濟活動分析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糧食局行業發展管理科
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糧食糧食流通領域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承擔糧食行業行政審批職能;負責糧食市場調研和管理工作;負責糧食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和培育壯大發展工作;負責市場項目建設和糧食市場招商引資工作。
糧食局人事教育監察科
負責局機關及局屬企業人事、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及相關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業退休人員、精簡退職、遺屬、臨時工等管理工作,承擔所屬企業改制代管人員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糧食局法規監督科
負責全縣糧食系統綜治、安全生產、消防工作;負責依法行政、糧食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落實工作;承擔全縣糧食購銷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與鄉鎮部門的對接和協調工作。
糧食局購銷儲備科
負責全縣糧食產、購、銷情況的調研和糧食產業信息發布工作;建立和完善糧食訂單工作;負責儲備糧體系建設;加強儲備糧出入庫的監督管理,組織倉儲檢查,確保儲糧安全;負責糧食市場行情預測,提供糧食動態信息和糧食購、銷、存的分析工作;負責軍供糧的管理工作;負責防汛防台工作;負責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確保工程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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