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辦公室、食品安全協調監察科、藥品器械監督科
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
承辦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管理、新聞宣傳、行政後勤事務、保密、安全保衛、信訪、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目標管理工作及信息採集整理報送和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對外合作與交流以及日常接待和外事行政工作;建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信息庫;負責組織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二)食品安全協調監察科(簡稱:食品安全科)
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依法組織開展對行政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查處;根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部署和當地人民政府的授權,組織協調開展行政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當地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藥品器械監督科(簡稱:藥品監督科)
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執行藥品、醫療器械法定標準;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及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行政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抽驗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和其他違反藥品及醫療器械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監管行政區內城鄉集貿市場出售的中藥材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