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監察委員會派出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

2018年7月13日,龍泉市監察委員會派出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正式設立,並進入實質運作階段。這對於進一步深化龍泉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紮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具有重要意義。為了加強鄉鎮(街道)、農村基層監察監督工作,推進監察體系向基層拓展延伸,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龍泉市委研究出台了《關於龍泉市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對機構設定、監察範圍、監察許可權、管理監督等進行了明確。

龍泉市監察委員會派出鄉鎮(街道)監察辦公室,堅持級別管轄與屬地管轄相結合原則,成立後,依法對管轄範圍內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並協助市監察委員會開展調查工作。
“龍泉市監察委員會向鄉鎮(街道)派出監察辦公室,與鄉鎮(街道)紀(工)委合署辦公,進一步實現了對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龍泉市紀委、監委負責人表示,該項工作是深化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紀檢監察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確職責定位、強化組織落實,紮實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向基層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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