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文炳(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會原董事、董事長)

龍文炳(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會原董事、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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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文炳,曾任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2023年1月訊息,龍文炳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21年11月,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曾任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職務任免

2021年11月25日,梧州市人民政府,經研究決定:龍文炳同志任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會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7月26日,據廉潔梧州微信公眾號訊息,龍文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梧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月訊息,經梧州市委批准,梧州市紀委監委對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龍文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龍文炳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為官不廉,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把企業管理權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龍文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梧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梧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龍文炳開除黨籍處分;由梧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梧州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梧州市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梧州市東暉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龍文炳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禮品禮金問題。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期間,時任市東泰公司總經理、梧州一建司董事長龍文炳,違規接受公司工程項目實際承建方的宴請,違規收受下屬送給的禮金和白酒。龍文炳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2月,龍文炳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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