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龍川縣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地方志資料年報制度實施辦法》(粵志辦發〔2013〕15號)和《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河源市地方志資料年報制度的通知》(河府辦〔2013〕47號)要求,我縣從起實行地方志資料年報制度,開展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為加強我縣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的實施,收集全面、系統、翔實的地方志資料,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龍川縣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龍川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工作目標和要求
編纂地方志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承上啟下、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有益後世的事業。各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做好地方志編纂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做好地方志資料年報工作。
縣誌辦要做好本縣區域資料年報工作的規劃、組織、指導、培訓和督查檢查,組織對年報資料的審查驗收和整理、彙編工作。縣財政要將資料年報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此項工作正常實施。各鎮、各單位按照省、市地方志資料年報制度的要求,要將資料年報工作列入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明確人員和任務,落實責任,按要求蒐集、整理、彙編、撰寫和報送本部門本單位年報資料,切實做好本部門本單位地方志年報資料報送工作,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
二、地方志年報資料報送內容
(一)概況資料:1.本鎮建制沿革、人口面積、地理位置、自然資源、旅遊資源、主要山脈和河流以及社會發展等基本情況;2.本單位全稱、成立時間、隸屬關係、工作職責、機構設定情況、人員編制情況、辦公地址、辦公場地面積(無獨立辦公樓的除外);3.重要會議、重大決策;4.本鎮(單位)發展的主要統計數據等情況。
(二)大事記資料:本鎮(單位)有重大影響、具有資政、教育和查考價值的事件,如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與實施、重要基本建設工程及重要設施的興建及竣工、重大專項工作、重要的外事活動、重大科學研究成果等。
(三)專題資料:本鎮(單位)具有廣泛性、綜合性的重大變革,重大政治事件、重大案件、重大自然災害,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科研技術或投資項目,影響較大的社會熱點和焦點問題等。
(四)人物資料:本鎮(單位)有突出貢獻的人物事跡的資料,包括獲得市級以上(含市級)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傑出青年、三八紅旗手、優秀共產黨員等榮譽的人物。獲國家級表彰的撰寫人物傳記;獲省級表彰的編寫事跡簡介;獲市級表彰的以人物表註明姓名、性別、所在單位、獲獎名稱、獲獎時間、頒獎部門等。
(五)文獻資料:本鎮(單位)重要檔案、政策法規、工作報告、工作總結、重要會議紀要等。
(六)圖片資料:反映本鎮(單位)基本面貌、發展變化、重要事件、重要會議以及地方特色和單位特點的照片,數量不限,附圖片說明。
三、地方志年報資料報送年限和報送時間
1.第二輪地方志書下限年至2012年(即2005至2012年)的年報資料,於2015年6月30日前完成撰寫與報送。
2.2013年後的年報資料,自2014年起逐年報送。
四、其他事項
1.為加強此項工作的落實與報送資料的準確真實,請各鎮、各單位指定1名工作人員負責年報資料的撰寫,撰寫好的年報資料須經單位分管領導審核並蓋上公章後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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