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

龍巖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政策參考,發布日期2007-10-31。

【發布單位】龍巖市
【發布文號】龍政辦〔2007〕215號
【發布日期】2007-10-31
【生效日期】2007-10-3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福建省
龍巖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
(龍政辦〔2007〕21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中央、省屬垂直管理機構,各大中專院校:
按照《福建省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和《福建省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工作機制》要求,為有效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加大打擊非法集資活動力度,市政府研究決定,建立龍巖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和工作機制。現將《龍巖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制度》和《龍巖市處置非法集資聯席會議工作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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