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藝術館的前身為龍巖地區民眾藝術館,成立於1961年,文革期間,曾一度被解散,1976年,重新組建龍巖地區民眾藝術館。市藝術館大樓建於1983年,占地面積約263平方米,高五層,總建築面積約1500平方米,位於龍巖市和平路33號。 市藝術館現有幹部職工8名,其中,大學學歷3名,大專學歷5名,高級職稱1名,中級職稱4名,初級職稱1名,隸屬於市文化與出版局,屬全額拔款事業單位。設有美術創作室、活動策劃部、藝術培訓部和辦公室,下轄有市少兒藝術團、市紅土地藝術團、女子鼓隊和市民眾文化燈謎協會。
市藝術館是當地人民政府設立的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是開展民眾文化活動的場所,是承擔當地政府公共文化事業、繁榮我市民眾文化和主導性業務單位,藝術館通過開展民眾文化工作,豐富民眾文化生活,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進行社會審美教育,實現人民民眾的文化利益,促進人民民眾的全面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藝術館
- 前身:龍巖地區民眾藝術館
- 成立時間:1961年
- 性質:公益性文化事業機構,
主要任務
①承辦政府主辦的各類導向性社會文化藝術活動;②組織民眾文藝創作,開展社會文藝培訓,輔導社會文藝團隊;③蒐集、整理、研究、開發民族民間優秀文化,挖掘、保護和繼承民間文化遺產;④組織和開展民眾文化理論研究;⑤指導本行政區城內下一級文化館、文化站(中心)開展民眾文化工作;⑥開展對外社會文化交流,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龍巖市藝術館獲得“十番音樂(閩西客家十番音樂)項目”保護單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