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山放燈

《龍山放燈》是明代文學家張岱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龍山放燈
  • 創作年代:明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張岱
  • 作品出處:《陶庵夢憶》
作品原文,白話譯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龍山放燈
萬曆辛丑年,父叔輩張燈龍山,剡木為架者百,塗以丹雘,悅以文錦,一燈三之。燈不專在架,亦不專在磴道,沿山襲谷,枝頭樹杪無不燈者,自城隍廟門至蓬萊崗上下,亦無不燈者。山下望如星河倒注,浴浴熊熊,又如隋煬帝夜遊,傾數斛螢火于山谷間,團結方開,倚草附木,迷迷不去者。好事者賣酒,緣出席地坐。山無不燈,燈無不席,席無不人,人無不歌唱鼓吹。男女看燈者,一入廟門,頭不得顧,踵不得旋,只可隨勢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有聽之而已。廟門懸禁條:禁車馬,禁菸火,禁喧譁,禁豪家奴不得行辟人。父叔輩台於大松樹下,亦席,亦聲歌,每夜鼓吹笙簧與宴歌弦管,沉沉昧旦。十六夜,張分守宴織造太監于山巔星宿閣,傍晚至山下,見禁條,太監忙出輿笑曰:“遵他,遵他,自咱們遵他起!”卻隨役,用二丱角扶掖上山。夜半,星宿閣火罷,宴亦遂罷。燈凡四夜,山上下糟丘肉林,日掃果核蔗滓及魚肉骨蠡蛻,堆砌成高阜,拾婦女鞋掛樹上,如秋葉。相傳十五夜,燈殘人靜,當壚者正收盤核,有美婦六七人買酒,酒盡,有未開瓮者。買大罍一,可四斗許,出袖中瓜果,頃刻罄罍而去。疑是女人星,或曰酒星。又一事:有無賴子於城隍廟左借空樓數楹,以姣童實之,為“帘子胡同”。是夜,有美少年來狎某童,剪燭殢酒,媟褻非理,解襦,乃女子也,未曙即去,不知其地、其人,或是妖狐所化。

白話譯文

萬曆辛丑年(1601),父叔輩在龍山放燈,削木頭做了一百多個支架,塗抹上紅色的顏料,用彩色織錦纏裹著,每桂一盞燈都有三個步驟。不僅支架上面有燈,而且道路上、山谷里、樹枝上,從城隍廟到蓬萊崗,到處都掛燈。從山下往上看,漫山燈火就像天上的星河向人間倒灌,水勢洶湧,又像隋煬帝夜遊的場景,傾倒數斛螢火蟲于山谷間,螢火蟲團剛分散開,便國繞著草木,流連不去。賣酒的好事者在山邊席地而坐。山間到處有燈,燈下到處有席,席間到處有人,每個人都在唱歌打鼓歡慶。一進入廟裡面,所有看燈的男男女女,頭也回不得,腳也轉不得,只能跟隨人潮前行,也不知道要走去什麼地方,只能隨大流。廟的門上貼著禁條:不準車馬來此,不準放煙火,不準大聲喧譁,禁止富豪家奴僕驅除行人。父輩們坐在大松樹下的台階上,也是席地而坐,也在大聲歌唱,每天晚上都是在絲竹管弦的聲音中,不知不覺迎來天亮。十六號的夜晚,張分守在山頂的星宿閣宴請織造太監。織造太監傍晚的時候到了山下,看見禁條,連忙走出馬車笑著說:“接照上面說的辦,按照上面說的辦,從我們做起!”於是就屏退了隨從,只留兩個童僕攙扶他上山。半夜,隨著星宿閣滅燈,宴會也結東了。總共辦了四晚燈會,山上山下積攢了如山一般的廢棄物,每天打掃出來的果売和魚肉骨就堆積成了高山,撿到後掛在樹上的婦女的鞋,像秋葉一樣多。傳說十五月圓之夜燈滅人靜的時候,酒老闆正在算當天賣的酒錢,突然有六七個美婦人來買酒喝,酒喝完了,酒瓮卻沒開封。那六七人買了一大壇酒,差不多有四斗,拿出袖中的瓜果,頃刻間連壇帶酒都消失了。酒老闆懷疑她們是女人星,或是酒星。還有一事,有一個無賴在城隍廟左邊的空房子裡藏著美麗的男童,作為帘子胡同。有一天晚上,有美少年來淫狎某位孌童,吹滅蠟燭後借著酒意,褻瀆非禮,解開孌童的衣服才發現是女子,天不亮就離開了,也不知道來自何處,是什麼人,也許是狐妖所化。

作者簡介

張岱(1597--1689),字宗子,後改字石公,號陶庵,又號蝶庵居士、六休居士,山陰(今浙江紹興)人。張岱出生於官僚之家,家境富裕,年輕時四處遊歷,見識頗廣,又時常休閒遣興於各類藝術之中,生活可謂安逸清閒、豐富多彩。明朝滅亡之後,張岱因拒絕進入清廷任職,從衣食無憂的富家子弟變成了下層貧民,生活窮困潦倒,後來更是以入山著書以終。張岱擅長散文,一生著作頗豐,包括《琅繯文集》《陶庵夢憶》《西湖夢尋》 《夜航船》《石匱書後集》 《四書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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