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口市財政局

龍口市財政局

龍口市財政局是龍口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口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龍口市港城大道100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政策朽愚和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以及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建議。擬訂市與鎮(街、區)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市財政預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和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負責全市稅收政策管理。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建議,擬訂市級管理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完善全市稅收保障機制。根據市級預算擔鍵估企安排,確定財政收入計畫。
(六)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及資金。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七)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制政求斷促府綜合財務報告。
(八)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牽頭編辨戲旬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設備、土地等有形、無形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統一運營監管工作。
(十)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收取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授權範圍內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提出市屬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產業以及企業重組整合的方案,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辨遙幾戀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二)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市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制定市政府投融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年度政府投融資計畫。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汗愉挨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盛汗員十四)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五)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七)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龍口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1.強化財政巨觀調控職能。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巨觀研究和有關財政制度政策設計,提高對財政經濟數據的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財政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與鎮(街、區)收入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以下財政關係。深化市級預算管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按分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黨建辦公室(掛人事秘書科、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等工作。負責指導煙臺東方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黨建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政務接待、後勤服務、應急管理、安全保衛、值班安排、網路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市委財經工作重大部署的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牽頭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牽頭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深化財稅改革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財政人才隊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等。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科(掛會計科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土地、海域海島、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參與土地儲備、政府工程項目用地的地上附著物清點,負責土地徵用成本的審查核實工作;參與經營性項目用地的地上附著物清點,負責成本認定審查及資金撥付工作;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的村莊面積、土地增減掛鈎面積、回遷房屋棟數的認定,負責核實社區建設補助資金並予以撥付的工作;負責土地出讓收支的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出讓收支、社區建設支出的年度預算編制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財政票據管理,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和實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管理全市會計工作。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法規稅政科(掛財政監督科牌子)
審核上報財政、稅收、地方金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其他部門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稅等方面的條款。組織擬訂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管理和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組織實施普法工作。負責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研究提出實施全市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承擔市級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開展稅費政策績效評價、稅源調查、稅費收入變化情況分析工作。審核辦理全市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先征後返工作。負責全市稅收保障相關工作。負責稅務部門地方經費保障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稅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擬訂財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預算科(掛國庫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計畫)的編制、審核和批覆等工作。組織匯總年度市級財政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牽頭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以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鎮(街、區)的轉移支付、稅收返還和年終財政體制結算工作,指導鎮(街、區)預算管理工作。指導鎮(街、區)財政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預算績效指標及標準體系,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和專家諮詢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套用、績效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鎮(街、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政策和辦法。負責全市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編制全市和市級政府債務預算(計畫)並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擬訂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評估、預警和監控各級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項目確定相關工作。承擔政府融資平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全市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和市級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財政國庫。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及社保基金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市級預算資金、專戶資金的撥付及會計核算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負責市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全額撥款單位工資統發工作。
行政政法科(掛科教文科牌子)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法經費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牽頭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承擔宣傳、科技、教育體育、文化和旅遊、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推進科技、教育等資金管理機制的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財政政策及有關制度、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具體事項,負責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考核。
經濟建設科(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牌子)
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能源、綜合執法、糧食和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促進投資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促進資源節約、資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海洋、測繪、林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農村、水務、海洋漁業、供銷、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牽頭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等涉農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分配及績效評價等工作。管理分配財政支農資金,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涉農補貼管理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工作。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醫保、殘聯、老幹部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縣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牽頭承擔全市農民工就業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財政有關工作。
工商貿易科
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大數據、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支持工業轉型升級、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等相關領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等相關方面的發展規劃及產業政策。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掛資產管理科牌子)
擬訂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制訂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組織編制市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計畫)。負責市級單位政府採購計畫、契約備案和採購方式審批工作。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投訴處理等工作,組織對社會採購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
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牽頭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設備、土地等有形、無形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統一運營監管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
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提出市屬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產業以及企業重組整合的方案,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授權範圍內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負責擬訂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所監管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管理工作。負責市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制定、修改、審核所監管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許可權,決定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按照管理許可權和法定程式任免、委派相關企業領導人員。監督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確定負責人薪酬和獎懲。
政府投融資管理科
制定市政府投融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年度政府投融資計畫。負責政府投融資項目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管理、預算管理、建設成本管理及工程價款結算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融資效果進行績效評價。負責對投融資公司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投融資公司依法依規開展市場化經營、參與重大產業投融資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下屬單位

開發區財政所
東萊街道財政所
東江街道財政所
諸由觀鎮財政所
北馬鎮財政所
蘆頭街道財政所
新嘉街道財政所
徐福街道財政所
蘭高鎮財政所
石良鎮財政所
下丁家鎮財政所
七甲鎮財政所
度假區財政所
黃山館鎮財政所
龍港街道財政所

現任領導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高強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黨組成員、龍口市財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丁志鵬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世曉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胡永善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國有資產運營保障中心主任:郭忠斌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黨組成員、龍口市財政預算評審中心主任:楊德成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表彰為“山東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十三)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四)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五)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政府外債,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管理工作。開展財稅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按規定承擔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七)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制定並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最佳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龍口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提高服務效能。
1.強化財政巨觀調控職能。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巨觀研究和有關財政制度政策設計,提高對財政經濟數據的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增強財政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2.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理順市與鎮(街、區)收入劃分,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市以下財政關係。深化市級預算管理改革,統一預算分配,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按分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
3.防範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黨建辦公室(掛人事秘書科、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等工作。負責指導煙臺東方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黨建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政務接待、後勤服務、應急管理、安全保衛、值班安排、網路管理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研究提出貫徹市委財經工作重大部署的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牽頭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牽頭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深化財稅改革相關協調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全市財政人才隊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等。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綜合科(掛會計科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土地、海域海島、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參與土地儲備、政府工程項目用地的地上附著物清點,負責土地徵用成本的審查核實工作;參與經營性項目用地的地上附著物清點,負責成本認定審查及資金撥付工作;參與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項目的村莊面積、土地增減掛鈎面積、回遷房屋棟數的認定,負責核實社區建設補助資金並予以撥付的工作;負責土地出讓收支的管理工作;參與土地出讓收支、社區建設支出的年度預算編制工作。承擔彩票管理相關工作,負責財政票據管理,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住房改革資金。按照有關規定對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提取和實用情況進行監督。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管理全市會計工作。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跟蹤服務管理工作。指導並組織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承擔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
法規稅政科(掛財政監督科牌子)
審核上報財政、稅收、地方金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其他部門規範性檔案中有關財稅等方面的條款。組織擬訂法治財政建設實施方案,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的審核工作。承辦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管理和指導本系統行政執法,組織實施普法工作。負責推進全市財政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研究提出實施全市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以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性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提出關稅和進口稅收政策建議。承擔市級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開展稅費政策績效評價、稅源調查、稅費收入變化情況分析工作。審核辦理全市企業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先征後返工作。負責全市稅收保障相關工作。負責稅務部門地方經費保障有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稅收征管政策措施,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擬訂財政內部審計工作制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預算科(掛國庫科牌子)
研究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計畫)的編制、審核和批覆等工作。組織匯總年度市級財政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和改革方案。牽頭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以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鎮(街、區)的轉移支付、稅收返還和年終財政體制結算工作,指導鎮(街、區)預算管理工作。指導鎮(街、區)財政體制改革工作,提出增強基層財政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
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預算績效指標及標準體系,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評價和專家諮詢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套用、績效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鎮(街、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組織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政策和辦法。負責全市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編制全市和市級政府債務預算(計畫)並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擬訂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評估、預警和監控各級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的項目確定相關工作。承擔政府融資平台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組織全市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和市級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擬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管理市級財政國庫。組織實施政府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及社保基金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市級預算資金、專戶資金的撥付及會計核算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專戶和預算單位銀行賬戶。負責市級財政國庫資金調度。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負責全額撥款單位工資統發工作。
行政政法科(掛科教文科牌子)
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政法經費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牽頭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承擔宣傳、科技、教育體育、文化和旅遊、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推進科技、教育等資金管理機制的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合做好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財政政策及有關制度、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具體事項,負責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考核。
經濟建設科(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科牌子)
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能源、綜合執法、糧食和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對口支援資金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促進投資等方面的財政政策。參與協調重大自然災害恢復重建。
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林業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促進資源節約、資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核與輻射安全、海洋、測繪、林業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農業農村科
承擔農業農村、水務、海洋漁業、供銷、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牽頭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等涉農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分配及績效評價等工作。管理分配財政支農資金,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承擔涉農補貼管理工作。參與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工作。
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醫保、殘聯、老幹部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縣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牽頭承擔全市農民工就業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財政有關工作。
工商貿易科
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大數據、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支持工業轉型升級、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等相關領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等相關方面的發展規劃及產業政策。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科(掛資產管理科牌子)
擬訂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和有關政策。制訂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組織編制市級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方案(計畫)。負責市級單位政府採購計畫、契約備案和採購方式審批工作。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投訴處理等工作,組織對社會採購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
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牽頭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匯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房產、設備、土地等有形、無形國有資產的配置、使用和處置等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統一運營監管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
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提出市屬國有資本戰略性調整、產業以及企業重組整合的方案,推動國有資本有序進退。負責完善所監管企業審計監督體系,組織實施出資人審計,對國有資產流失或有關事項實施稽查。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授權範圍內企業的國有資產,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負責擬訂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負責所監管企業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管理工作。負責市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制定、修改、審核所監管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許可權,決定所監管企業合併、分立、改制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指導監督所監管企業進行重大投資、為他人提供大額擔保、轉讓重大財產等關係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按照管理許可權和法定程式任免、委派相關企業領導人員。監督所監管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組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確定負責人薪酬和獎懲。
政府投融資管理科
制定市政府投融資政策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年度政府投融資計畫。負責政府投融資項目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管理、預算管理、建設成本管理及工程價款結算管理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投融資效果進行績效評價。負責對投融資公司進行監督管理,指導投融資公司依法依規開展市場化經營、參與重大產業投融資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

下屬單位

開發區財政所
東萊街道財政所
東江街道財政所
諸由觀鎮財政所
北馬鎮財政所
蘆頭街道財政所
新嘉街道財政所
徐福街道財政所
蘭高鎮財政所
石良鎮財政所
下丁家鎮財政所
七甲鎮財政所
度假區財政所
黃山館鎮財政所
龍港街道財政所

現任領導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高強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黨組成員、龍口市財政集中支付中心主任:丁志鵬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王世曉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胡永善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國有資產運營保障中心主任:郭忠斌
山東省煙臺市龍口市財政局黨組成員、龍口市財政預算評審中心主任:楊德成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表彰為“山東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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