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勝各族自治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龍勝各族自治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是一個行政單位。

主要職責,機構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機關事務工作的法規政策,負責機關事務及機關事業單位後勤體制改革有關政策、規劃、規章制度的研究、擬寫、組織實施等的事務性工作。為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事務工作提供指導服務。
(二)貫徹有關辦公用房管理規定,掌握辦公用房使用管理情況。會同和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辦公用房的保障工作及辦公用房的規劃、建設、權屬、調劑、使用、處置、維修、改造等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周轉住房規劃、建設、改造、調配、管理、產權登記等的服務工作。
(三)負責經費歸口管理的單位的財務管理服務工作。會同相關部門負責管理機關單位國有資產,制定相關辦法、措施。會同做好機關單位國有資產配置、使用、處置、收益收繳、產權界定、清查登記等資產管理服務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擬訂公務用車管理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務用車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做好公務用車的編制、標準及配備管理。做好公務用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工作用車以及接待用車保障。
(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服務工作,擬訂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劃、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做好公共機構節能推進、指導、協調、監督的服務工作。
(六)協助、配合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總務工作。負責到本縣掛職、交流的縣級領導幹部生活服務保障工作。負責縣委、縣人大、縣政府機關大院辦公區、宿舍區的內部安全保衛、消防及衛生、美綠化等有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七)承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編制

實有行政機構數1個,事業機構數1個。內設6個股室:辦公室、財務室、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股、政策與資產管理服務股、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服務股、公務用車保障股。下設2個二層機構:機關後勤服務管理所和接待服務中心。2023年初實有人數25人,其中:公務員2人,參公事業單位人員9人,事業人員6人,工勤人員8人,退休人員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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