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兼公

龍兼公(1888-1951),湘潭縣城人,民國報人。1919年,長沙大公報實行改良,設“新聞”、“研究”、“雜纂”、“調查”等四個專欄,任“調查”、“研究”兩個專欄的主編。《大公報》自1915年9月1日創刊,到1947年12月31日停刊。

基本介紹

  • 出生日期:1888年
  • 逝世日期:1951年
  • 本名:龍兼公
  • 籍貫:湘潭縣城
龍兼公(1888-1951),原名壽彝,字經俶,世居湘潭城區古宣化巷。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入長沙法政學堂。1912年任《湖南公報》編輯。1915年該報因觸犯當局被迫改組,他毅然退出。同年9月與劉人熙張平子等創辦長沙《大公報》。自民國18年以來,先後任《大公報》經理,總編輯等職20年。
袁世凱稱帝,《大公報》不顧湯薌銘“勸進”和葉德輝“籌安”,奮力聲討。接著又反對張勛復辟,不遺餘力。在兩場鬥爭中,龍兼公最為活躍。民國7年,《大公報》指斥省政,遭張敬堯查封。復刊之日,龍兼公作社論強調說:“此次出版後,極想繼續前此固有之精神,把它發揚光大起來,負一份創造、代表、改革的責任。”驅張運動興起,龍受學聯委託起草宣言,痛陳張敬堯禍湘罪狀。
驅逐北洋軍閥後,長沙掀起“湖南地方自治運動”,龍兼公奔走甚力。由毛澤東彭璜與龍兼公三人提出,由龍兼公領頭湖南各界人士簽名並送省政府《“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憲法會議”制定“湖南憲法”,以建設“新湖南”之建議》,簽名者共有377人。為此,龍先後著文15篇。1919年11月由於毛澤東與主筆龍兼公的關係,長沙《大公報》添約毛澤東為館外撰述員,這是毛澤東第一次擔任報紙的職務,並由此開始為該報撰稿。民國11年1月,省長趙恆惕為形勢所逼,公布第一部湖南憲法,即湖南省憲法,龍於元月5日起以《省憲淺釋》一文,連載於《大公報》,該文以白話寫成,通俗易懂。但趙恆惕於16天后就殘酷鎮壓工人運動,殺害工人領袖黃愛、龐人銓,自治運動受夭折,官場更加腐敗。遂寫《為湘民請命》一文:“一請於天,毋重苦吾民,一請於南北當局,毋以吾民為犧牲,一請於司民牧者,速起吾民之白骨!”
龍兼公還熱心辦學。民國9年7月,邀旅省湘潭文教界人士發起成立湘潭教育促進會。民國14年秋,他與湘潭胡篤前等在長沙創辦昭潭女子中學。在必修科之外,設縫紉、編織、圖畫、醫藥、家政等選修科,開女子普通中學兼施職業教育之先河。民國22年秋,又與萬毓珍等在湘潭城內創辦昭潭國小。不介入政黨活動,經費自籌,勤儉辦學。
龍兼公辦報、辦學,自奉甚薄,報社臥室一榻一桌,往返長潭之間常以白布包袱囊括隨身之物。然對人慷慨大方,姻親某曾借他800元無力償還,他竟將借據毀掉,一時傳為美談。某君強送500元求作輿論支援,他說:“輿論不能護短,即使渴死,也不可飲鴆”,堅決予以拒絕。畢生勞累,未六十而白髮滿頭,1951年中風去世。
龍兼公著述甚多,僅民國6年兩個月就在《大公報》發表32篇文章。也愛作詩歌、對聯,惜已散失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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