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戒時用以示警之物。《明史》載,洪武三年(1370) 令禮部鑄齋戒銅人,高一尺五寸,手執牙簡。 清沿明制,每於齋戒前期,由太常寺進齋戒牌及齋戒銅人。大祀於銅人牙簡上書寫 “齋戒三日”,中祀則寫“齋戒二日”。由太常寺進置於齋宮外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