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區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主管部門:齊齊哈爾市昂昂溪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創業帶動就業政策和就業援助制度。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
  (五)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及協商協調機制。組織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貫徹落實國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信訪維穩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六)負責政府部門人才綜合管理工作,承擔政府層面制定人才政策,構建人才服務體系,培育和發展人才資源市場等工作。推進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推薦和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高層次人才來昂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推動落實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區級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區人社局內設機構無。

人員編制

區人社局行政編制6名(不含兩委人員編制)。設局長1名(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面工作),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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