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擬定地方教育法規及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執行。
(二)負責教育局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和共青團工作。領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工作。
(三)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科級幹部的考核任用,負責對教育系統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任免提出意見。
(四)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與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擬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結構、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實施工作。
(五)綜合管理全市的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市直各部門有關教育的工作;組織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管理社會力量辦學,指導管理企業辦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協助市政府進行教育督導及教育質量評估。
(六)主管全市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教師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參與制定全市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貫徹執行省確定的中國小教師資格標準;執行省制定的中國小編制標準,制定我市的實施意見,組織教師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統籌規劃學校管理人員和中國小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
(七)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按照國家確定的教育經費增長原則,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監測各縣(市)、區事業單位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局直屬單位及縣(市)、區教育事業單位審計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教育事業費及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工作,負責教學儀器和學具的管理,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和發展校辦產業工作。
(九)執行中等和初等教育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教學基本要求,組織編寫中等以下學校的地方補充教材,管理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
(十)歸口管理全市學歷教育考試,指導成人自學考試,組織全市普通中學、職業高中、成人高中畢業考試工作,負責制定和管理高中、職業高中以下學校教育招生的有關政策和招生計畫以及學籍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十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信息技術教育、遠程教育的統籌計畫與發展建設工作,指導各級各類教育機構開展信息技術教育、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辦理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手續。
(十五)規劃並管理全市教育管理信息、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規劃並指導全市教育科研工作;指導有關的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貫徹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組織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七)負責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教育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行風建設,
(十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事務、重要政務;負責檔案制發運轉和管理;負責起草教育局工作計畫、總結、領導講話以及有關文字材料的綜合;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案、提案的辦理;負責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日常管理以及信訪、信息、文秘、檔案、保密、機關的安全保衛、機關財務、民辦教育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審計處
制定全市教育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負責全市教育結構和布局調整,編制全市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和監測;負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負責協調管理全市教育財務會計工作;編制直屬單位經費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教學設備的配置和教育後勤工作;管理國家和省下撥的各種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捐資貸款;負責直屬單位的審計及縣(市)、區教育事業單位審計工作的指導。
(三)人事處
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師隊伍管理的政策;負責教師隊伍的統籌規劃和管理;綜合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管理市區教育系統機構編制和人員調配;負責特級教師資格、市級以上教師獎勵、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資格管理工作;師範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勞動工資、福利、教師年度考核、教師資格認定等工作。
(四)學校安全管理處
負責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五)基礎教育一處
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範辦學行為;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德育、校外教育、安全教育及各項專題教育工作;指導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組織、指導義務教育課程改革,指導選用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教材;指導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義務教育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的套用工作;承擔少數民族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指導少數民族“雙語”教學,負責民族文字教材和“雙語”師資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協調少數民族的教育援助;指導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普通中國小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協調和指導承擔外來留學和外籍人員子女就學工作。
(六)基礎教育二處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制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指導普通高中德育工作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民辦普通高中、幼稚園的教育教學工作;規劃、組織、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課程改革;指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組織、指導普通高中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提升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選用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課程教材、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教材;指導普通高中、幼稚園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
(七)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統籌管理全市中初等職業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中初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地方性政策及法規性檔案;規劃與管理中等職業學校設定和專業設定;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組織實施教學評估與質量監控工作;指導和管理中初等職業學校教材建設;管理社會力量舉辦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工作;管理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和學籍管理工作;協調組織中初等職業學校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綜合改革工作。
(八)師資培訓處
綜合管理全市中等師範學校和教師進修學校;貫徹國家關於師範教育、教師培養工作的各項政策和法規;擬訂並實施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的培養、培訓計畫;負責教師職務評審、新教師崗前培訓、骨幹教師梯隊建設、教師師德建設、教師繼續教育的業務管理和中國小校長的培訓。貫徹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指導語言文字改革、推廣國語、規範社會用字和語音識字、提前讀寫實驗工作。
(九)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學校體育工作、衛生保健、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的政策法規,制訂有關的具體政策和實施辦法;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工作、衛生保健、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指導中國小的軍訓工作、學校民眾性體育藝術活動、學生的體質健康和常見病的防治及學生的營養教育工作。
(十)現代教育技術與信息管理科
綜合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科研信息網路建設;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科研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教育科研成果的管理、推廣;負責全市遠程教育統籌規劃與發展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開展現代教育技術套用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網路發展建設與教育軟體開發;規範教育信息的套用。
(十一)黨委工作部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綜合管理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思想作風建設;負責黨員管理、教育、黨員幹部統計工作;負責宣傳、統戰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幹部管理、領導班子建設和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對局系統內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人面提出意見;負責直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教師隊伍思想政治工作和信息交流工作。
(十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
監督檢查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企事業辦學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監督檢查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及企事業辦學單位實施義務教育目標責任制的建立與完成情況。評估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企事業辦學單位的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對教育工作中帶有全局性、方向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反應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和企事業辦學單位以及教育工作者的要求;提出對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企事業辦學單位教育工作的綜合性獎勵意見,經教育行政部門討論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組織督學培訓工作。
(十三)紀檢委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十四)機關黨委
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
(十五)教育工會
按工會章程設定。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工作。
(十六)教育團委
按團章規定設定。負責局所屬企事單位共青團工作。
(十七)糾風辦
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的綜合、指導、督促、檢查工作。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行風建設的長效機制。做好規範辦學行為、教育收費、招生考試、師德師風等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信息收集、反饋工作,辦好《教育行風建設簡報》。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肅查處教育系統違規違紀的各類案件。
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劉鳳德: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黨委副書記田宇:負責局黨委、高等教育、學生生涯規劃工作;分管黨委工作部、團委(生涯辦)、機關黨委、高教辦。
黨委委員、副局長田忱:負責機關常務、民辦教育、政策法規、招生考試工作;分管辦公室,市招考辦。
黨委委員、調研員鄧衍林:負責師乾訓、人事、語言文字工作;分管師訓處(語委辦)、人事處。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振龍:負責計畫財務審計、教育基本建設、教育信息化、助學工作;分管財審處、信息科,市信息管理中心、市助學中心。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姜 林: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教研科研工作;分管基教一處、基教二處,市教研院。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周立山:負責教育督導、安全工作;分管督導辦、安全辦。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王 霏:負責教育工會工作。
副調研員李榮林:負責中國小藝術體育衛生國防教育、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分管藝體科,市保健所。
副縣級督學王寬:負責職成教育、社區教育工作;分管職成處(審批辦),市電大、市職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