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是齊齊哈爾市建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建華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齊齊哈爾市建華區卜奎大街228號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文化、體育、旅遊事業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旅遊和相關產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全區文化體育旅遊發展。
(二)管理文化事業,指導文藝創作與藝術生產及文藝理論研究工作,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協調區域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組織擬訂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引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促銷;指導全區旅遊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
(三)推進文化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綜合管理社會文化事業和民眾文化事業。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計畫,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四)管理文化、體育、旅遊市場,指導和監督文化、體育、旅遊市場行政執法權。負責對文化、體育、旅遊等行業經營場所稽查管理。
(五)指導區屬各部門、各行業的體育工作;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貫徹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六)統籌規劃全區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負責區級體育社團組織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七)組織全區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組織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產品、旅遊線路、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規劃開放。
(八)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研究制訂區文物保護實施細則,並依法管理和監督。
(十)負責實施相關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地方性政府規章賦予區級文化、體育、旅遊行政部門的相關職能。
(十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范紅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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