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長公主

齊長公主

齊長公主,是三國時期魏明帝叡之女,生卒年不詳。據《三國志》和《晉書》,她先後嫁給李韜(?-254)和任愷(223年-283年),史書對她的記載,都是針對她的婚姻

基本介紹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

人物生平

齊長公主的第一次婚姻是嫁給曹魏中書令李豐之子李韜李豐因反對司馬師被殺,夷三族,齊長公主三子被赦免,但丈夫李韜仍被賜死獄中。她可能是在此之後又嫁給任愷任愷在西晉初年為吏部尚書賈充荀顗馮紞晉武帝報告任愷逾制使用皇帝的食物器皿。經查證,得知那些御用器皿都是齊長公主在曹魏時獲賜的,但任愷還是被免官。

史料記載

  • 《三國志·卷九·魏書九》
廷尉锺毓奏:“豐等謀迫脅至尊,擅誅冢宰,大逆無道,請論如法。”······詔書:“齊長公主,先帝遺愛,原其三子死命。”於是豐、玄、緝、敦、賢等皆夷三族。
該傳注引《魏書》:
中書令李豐與玄及後父光祿大夫張緝陰謀為亂,緝與豐同郡,傾巧人也,以東莞太守召,為後家,亦不得意,故皆同謀。初,豐自以身處機密,息韜又以列侯給事中,尚齊長公主,有內外之重,心不自安。②緝嘗病創臥,豐遣韜省病,韜屏人語緝曰:“韜尚公主,父子在機近,大將軍秉事,常恐不見明信,太常亦懷深憂。君侯雖有後父之尊,安危未可知,皆與韜家同慮者也,韜父欲與君侯謀之。”③豐子韜,以尚主,賜死獄中。
該傳注引《魏略》:
①初,豐子韜以選尚公主,豐雖外辭之,內不甚憚也。②至嘉平四年宣王終後,中書令缺,大將軍諮問朝臣:“誰可補者?”或指向豐。豐雖知此非顯選,而自以連婚國家,思附至尊,因伏不辭,遂奏用之。③韜雖尚公主,豐常約敕不得有所侵取,時得賜錢帛,輒以外施親族;及得賜宮人,多與子弟,而豐皆以與諸外甥。
  • 晉書·卷四十五·列傳第十五》
任愷,字元褒,樂安博昌人也。父昊(任昊),魏太常愷少有識量,魏明帝,累遷中書侍郎員外散騎常侍。晉國建,為侍中,封昌國縣侯。
有司收太官宰人檢核,是愷妻齊長公主得賜魏時御器也。愷既免而毀謗益至,帝漸薄之。然山濤明愷為人通敏有智局,舉為河南。坐賊發不獲,又免官。復遷光祿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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