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王楊暕驕縱、厭勝案,發生在大業二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王楊暕驕縱、厭勝案
- 發生時間:606年
- 案發時間:大業二年
- 事件人物:齊王楊暕
案件記載
楊暕為隋煬帝之次子。煬帝即位後,進封齊王。大業二年(公元606年),煬帝之長子元德太子楊昭因病而死,於是朝野之間,皆以為楊暕當立為太子。而煬帝也確實委吏部尚書牛弘“妙選官屬”以佐楊暕,並將原東宮太子屬下的二萬餘人轉隸於楊暕齊王府。“寵遇益隆”,以至每日致賀之人不斷。楊暕也因此而“頗驕恣,昵近小人,所行多不法”。遺屬下為其“求聲色狗馬”,“恣行淫穢”。楊暕又與其妃姊元氏通姦,私生一女,又召相士看相,說此女“當為皇后,王貴不可言”。但元德太子亦有三子,楊暕自以為當立為儲君,卻又對此“內常不安”,於是又請術士“陰挾左道,為厭勝之事”。大業四年,楊暕帶伊闕令皇甫詡私出境外,到汾陽宮遊玩;其後,又引達奚通之妾王氏至府宴聚“清歌”(參見:“伊闕令皇甫詡違禁出境案”與“達奚通妾王氏‘清歌’案”),御史韋德裕乘機對楊暕提出彈劾。煬帝派甲士千餘人,大肆搜尋齊王府,並讓憲司“窮治其事”,於是楊暕諸項驕縱不法及左道厭勝之事,悉被察出。煬帝大怒,下令斬楊暕屬下引其為非作歹的喬令則、劉虔安、裴該等數人,賜與其通姦的妃姊元氏死,將齊王府傣屬皆“斥之邊遠”。當時煬帝的第三子趙王楊杲“猶在孩孺”,煬帝因此對待臣說,若不是我僅有這么一個孩子的話,“當肆諸市朝,以明國憲也”。楊暕從此“恩寵日衰”,雖然仍保留齊王名號及河南尹職務,但卻不許他參預政務。煬帝還經常派虎賁郎將監督齊王府之事,楊暕稍有過失,虎賁郎將就立刻奏報與煬帝。煬帝還擔心其子楊暕搞政變,對齊王身邊所派之人皆以老弱湊數。受此案株連之人也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