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齊河縣監察委員會是由齊河縣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齊河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德州市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18日,齊河縣監察委員會掛牌成立。

現任齊河縣委常委、紀委書記,齊河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胡宗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 外文名:Qihe County Supervision Committee
  • 成立時間:2018年1月18日 
  • 性質:國家監察機關
  • 領導機構:德州市監察委員會
  • 現任領導:胡宗軒 
選舉任免,主要職責,監察職能,監察職責,監察範圍,組織機構,機構設定,機構職責,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委員,

選舉任免

2018年1月17日,齊河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閉幕,選舉趙大鵬為齊河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2022年1月26日,齊河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胡宗軒當選為齊河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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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機構設定

齊河縣紀委監委共設12個職能室(部)和機關黨總支,職能室(部)為:辦公室(加掛督查室牌子)、組織部(加掛幹部監督室牌子)、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加掛縣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牌子)、案件監督管理室(加掛技術保障室牌子)、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加掛政策法規室牌子)。
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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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列縣委工作序列,為正科級,設在縣紀委。
縣紀委監委所屬事業單位1個,為縣廉政教育中心。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5個。

機構職責

辦公室(加掛督查室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縣紀委監委有關檔案文稿;負責與縣紀委委員的聯繫;匯總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編髮通報和信息,審核以縣紀委監委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匯總縣紀委監委貫徹落實縣委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分工任務情況,組織協調有關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統一受理各級來文,組織協調縣紀委監委機關公文的辦理和運行管理,保管、使用縣紀委監委印章,負責制發機關各室(部)及派駐機構印章,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機要和保密工作,協調紀檢監察系統密碼管理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對外聯絡接洽、值班工作;統籌指導歸檔工作,負責機關、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文書、音像等檔案管理,編輯整理有關檔案材料;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管理;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幹部職工醫療和衛生防疫工作等;代縣委管理巡察機構的財務、後勤保障等;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文稿;匯總、整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資料,組織開展對紀檢監察工作歷史及規律的研究;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調研工作和社科理論界重大課題研究;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民意調查等。
組織部(加掛幹部監督室牌子)。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派出監察室主任,紀(工)委副書記、派出監察室副主任的考察、任免等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因公臨時出國(境)和因私出國(境)辦理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以及鄉鎮(街道)紀檢監察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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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縣紀委監委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
信訪室(加掛縣國家公職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牌子)。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和鄉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室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負責對信訪舉報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指導全縣紀檢監察系統信訪舉報工作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加掛技術保障室牌子)。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對反映縣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縣委管理的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的問題線索進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巡視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分類處置、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區分“四種形態”,分類提出處置及分辦意見,並移交紀檢監察室處置;統一受理鄉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室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根據市紀委市監委安排部署,加強全縣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的組織協調,承擔反腐敗國際交流、合作的具體工作;負責對查辦案件及相關專項工作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配合做好縣管幹部個人有關事項的核實工作,協調辦理縣管幹部任職前黨風廉潔意見和出國(境)政審的回覆工作等;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審查調查技術工作發展規劃,承擔審查調查工作所需技術保障和支持工作等。
齊河縣監察委員會
齊河縣紀委監察委組織結構圖
第一至第六紀檢監察室。履行依紀依法監督、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監督檢查縣直部門(單位)、鄉鎮(街道)領導班子及縣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縣直部門(單位)、鄉鎮(街道)黨組(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鄉鎮(街道)紀(工)委、派出監察室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承辦涉嫌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派出監察室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
案件審理室(加掛政策法規室牌子)。負責審理縣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鄉(科)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負責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提前介入、審理、與司法機關銜接等事項;受理和承辦黨員對縣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縣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起草、修改紀檢監察規章制度;參與起草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
機關黨總支。負責縣紀委監委機關、派駐機構、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主任

胡宗軒

副主任

陳傳傑、胡永民

委員

鞠慶軍、徐希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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