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區農村經營管理局

見,檢查監督農村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二)指導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工作,組織和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與“四荒”資源(荒山、荒水、荒坡、荒灘)使用權流轉以及農村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履行、變更、糾紛調解與仲裁及契約檔案管理。(三)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負責培訓村會計人員並確認其從業資格,確認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指導鄉村集體開展集體資產服務。(四)負責宣傳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監督農業稅附加、農業特產稅附加、村內生產公益事業籌集籌勞、基本水費、排漬電費和逐步取消的農村“兩工”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實施和指導農民負擔專項審計;指導農民負擔預決算方案編制、審批、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鼎城區農村經營管理局
  • 地點:鼎城區
  • 職責:農村經營管理政策的貫徹執行
  • 對應:法制、財政、計畫、物價部門
鼎城區農村經營管理局(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農村經營管理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我區農村經營管理工作的意同法制、財政、計畫、物價部門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和項目;受理涉負信訪,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涉負案件。
(五)負責農村經濟收支和農民收入的統計工作。
(六)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七)參與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負責確認鄉鎮經管站工作人員從業資格,參與確定鄉鎮經管站站長管理與調度。
(九)承羅區委、區人民政府和區農村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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