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縣衛生局

黟縣衛生局是由黟縣政府設立的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和標準規範。負責制定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制定全縣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組織實施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依法參與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黟縣衛生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位置:黟縣
  • 相關檔案:黃辦〔2010〕10號
機構簡介,職能調整,主要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廳、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黃辦〔2010〕10號),設立黟縣衛生局(掛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牌子),為縣政府組成部門。

職能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縣衛生局。
(四)增加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加強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職責。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能

1、主管全縣衛生工作,並行使全行業管理職能。
2、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按照依法行政、政事分開、綜合執法的原則,加強衛生監督執法職能。
3、加強農村衛生和對重大疾病的預防、控制職能。
4、對全縣的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進行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各級黨委和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並監督檢查。
2、按照縣委、縣政府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統一部署,研究提出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衛生資源的配置,制定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協調、組織和指導規劃的實施。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危害我縣人民健康的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監測;開展城鄉愛國衛生運動,指導農民改水改廁,普及衛生科普知識,提高廣大民眾的衛生保健意識。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制定實施全縣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婦女、兒童衛生保健,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幼兒死亡率,提高婦女兒童的健康水平。
5、貫徹以農村為重點的衛生工作方針,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工作的計畫和措施,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我縣鄉鎮衛生院建設和農村三級醫療防保網建設,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計畫的實施。
6、研究、指導醫療體制改革,用法律、經濟、行政手段,加強巨觀管理,並逐步實行衛生工作全行業管理;制定並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審查認可醫務人員從業資格,審批、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建立和完善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的準入初審制度;制定全縣醫學科技、醫學教育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7、認真貫徹《安徽省省中醫發展條例》,建立健全中醫藥醫療、教學、民族醫藥開發的管理髮展體系,振興中醫藥事業。
8、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相關法律、規章,監督管理全縣食品衛生、職業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工作,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依法監督管理全縣臨床用血質量。
9、對全縣各種重大突發事件和災情的醫療救護工作以及全縣的重大活動組織實施衛生保障。
10、負責全縣衛生人員專業技術職務、技術等級工作的推薦、上報、認定及有關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落實全縣衛生人員勞動工資及醫療性津貼政策,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11、組織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12、組織協調管理和監督衛生合作項目的實施,積極爭取國際組織及國內外民間組織對我縣衛生工作的交流和支持。
13、承擔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4、加強全縣衛生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監督實施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15、承擔縣委、縣政府和市衛生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
1、負責辦理農民醫療費用的補償和結算;
2、負責做好有關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
3、向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報告基金的收支使用情況;
4、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價格及診療行為監督檢查。
醫政科教股
1、監督、實施全縣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執業標準、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和服務標準;
2、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事故爭議的行政業務工作,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3、負責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審批和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許可的審報工作;
4、協助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救護;
5、組織實施全縣衛生行業的在職教育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制度;
6、負責中醫藥學術繼承管理和中醫特色專科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中醫藥和新安醫學的繼承與創新工作。
衛生監督防保股
1、依法對職業、食品、學校、環境、放射衛生及化妝品衛生實施衛生監督;
2、負責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處理及衛生監督稽查工作;
3、負責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機構及傳染病防治的監督工作;
4、負責衛生監督隊伍的資格審查與培訓管理;
5、制訂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
6、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組織、指導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
7、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組織實施;
8、制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計畫並檢查督促、實施;
9、負責全縣衛生防病機構的業務技術指導;
10、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
11、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組織協調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12、協助政府及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承辦縣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13、承辦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計財股(財務結算分中心)
1、負責縣屬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局機關、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財務內部審計及全縣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
2、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協調、管理衛生項目貸款工作;
3、編制預決算,上報會計和統計報表;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全縣各鄉鎮衛生院的財務工作。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調研,管理機關政務工作,制訂機關工作制度;
2、協助局領導協調、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
3、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新聞宣傳、信息、信訪、計畫生育等管理工作;
4、負責對衛生執法的監督;
5、負責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考核任用、人員調配等人事工作;
6、組織全縣衛生技術人員職務考試、聘用,衛生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
7、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縣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起草職業衛生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性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四)縣衛生局會同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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