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
  • 隸屬: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擬訂相關管理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州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協助省級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監督全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並監督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執行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州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推進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組織指導各縣(市)規劃編制工作,推動實施“多規合一”。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負責重大工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辦理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工程規劃許可等規劃管理監督工作。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承擔州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負責統籌全州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全州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落實耕地保護政策,制定州級耕地保護工作方案,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州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州級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州級重大地質礦產勘查專項。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全州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測繪地理信息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組織制定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十四)根據授權,對地方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縣、鄉級自然資源部門有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五)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
(十六)統一領導和管理州林業局。
(十七)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資源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責調整。
1.將原州國土資源局的職責,以及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州城鄉規劃局職責,州水務局的水資源、州農業委員會的草原資源、州林業局的森林資源、濕地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州自然資源局。
2.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州自然資源局。
(十九)職能轉變。落實黨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加強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做好“放管服”及權力清單工作。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劃、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現任領導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資源局局長:李錦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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