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廣電旅遊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廣電旅遊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廣電旅遊局是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廣電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關於文化、廣電、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廣電、旅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文化廣電旅遊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興義市桔山辦金筆路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廣電、旅遊工作方針政策,擬訂文化、廣電、旅遊業服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全州文化、廣電、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廣電、旅遊活動,指導文化、廣播電視、旅遊基礎設施建設,企業文化、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廣電、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文化、廣電、旅遊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文化、廣電、旅遊惠民工程和公益活動,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統籌推進文化、廣電、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廣電、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廣電、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廣電、旅遊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生態旅遊、鄉村旅遊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旅遊扶貧開發工作,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建設工作。
(十)指導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廣電、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廣電、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廣電、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重大宣傳活動。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負責監測、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
(十二)指導全州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州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三)指導、管理文化、廣電、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企業文化、廣電、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地方文化走出去。指導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引進、收錄和管理。
(十四)擬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和指導文物保護、博物館和考古工作,推進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文物和博物館監督管理。推進文物和博物館信息化、標準化建設和文物保護科技成果轉化。
(十五)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協調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推進智慧廣電綜合試驗建設。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播電視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責調整。1.劃入原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州著作權局)新聞出版、電影管理以外的職責;2.劃入原州旅遊發展委員會職責;3.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回機關。
(十九)職能轉變。緊緊圍繞州委、州政府建設戰略,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健全鄉村公共文化、廣電和鄉村旅遊服務體系,提升服務質量,打造文化旅遊品牌。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財務科
人事科
政策法規科
文物科
藝術科(非物質文化遺產科)
公共服務科
規劃開發推廣科
行業管理科
傳媒監管科
技術保障科

現任領導

戴時昌: 局黨組書記、局長
冉兵: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劉英: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庹鑄: 局黨組成員
熊秋: 二級調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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