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

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

《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是中國人類學先驅黃現璠教授生前撰寫的一篇名作,於1947年1月發表在《廣西日報》桂林版“新教育專刊”。作者於文中對20世紀30年代親赴貴州廣西交界地邊區進行人類學田野調查耳聞目睹到的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狀況進行了論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
  • 作者:黃現璠
  • 詞性:名詞
  • 發表 :1947年1月
基本信息,簡介,背景搜尋,作者略歷,章節摘讀,組織形式,經濟狀況,行政組織,武裝力量,自由婚姻,結論,

基本信息

題名:《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
作者:黃現璠
報刊:<廣西日報>桂林版、《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
日期:1947年1月、2004年7月
類別:人類學

簡介

《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是中國人類學海檔阿先驅黃現璠教授生前撰寫的一篇名作,於1947年1月發表在《廣西日報》桂林版“新教育專刊”。後於2004年7月收入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古書解讀初探--黃現璠學術論文選>一書。作者於文中對20世紀30年代親赴貴州廣西交界地邊區進行人類學田野調查耳聞目睹到的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狀況進行了論述,真實地介紹了歷史上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形態。該文被認為是黃現璠早期人類學調查的重要成果。

背景搜尋

黃現璠到黔桂邊區去考察苗民社會生活狀況,已經三次。第一次在一九四三年八月,帶領中山大學學生到龍勝、三江等縣;第二次在一九四五年四月,帶領廣西大學學生到貴州榕江大有鄉一帶;第三次在一九四五年九月,糠閥臭帶領助手到廣西融縣。三次考察,由於經費及時間有限,難以廣泛仔細深入地了解到苗民社會生活的全般狀況,但考察中所見所聞所感所惑,對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有了深切的體會與認識。根據實地調查所得,撰寫《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一文,發表於民國政府的<廣西日報>桂林版“新教育專刊”。並且他還秉筆直書,揭露了“貴州官府從30年代至1945年止,一直未停止對苗族文化、風俗的肆意摧殘”,“強制推行同化政策”,“可謂極盡橫暴之能事”的陰暗面。並受廣西大學學生會之邀,在國民黨縣黨部禮堂的演講會上,不顧個人安危,痛斥國民黨當局推行的民族壓迫政策,歷數貴州官府迫害少數民族的罪行,疾聲呼曰“封建社會是家天下、朝天下,今日演變成了蔣家王朝黨天下,大眾要爭民天下!”為此,他險遭當局逮捕,數次被當局列入“黑名單”。

作者略歷

黃現璠(1899.11.13~白淚1982.1.18),
國際知名民族學家、歷史學家、教育家”和社會活動家。原名甘錦英,壯族,祖籍廣西扶綏縣。1922年考入廣西省立第三師範學校,1926年考入北京師範大學,受教於陳垣、錢玄同等名師,經預課、本課、研究院九年學習。1935年留學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現東京大學)研究院,導師為日本東洋史學大家和田清、加藤繁。留學期間,經師友原田淑人教授介紹,結識當時滯日的中國學者郭沫若,時常往來論學,互受切磋之益。1937年11月從日本歸國後,歷任廣西大學、中山大學、國立桂林師範學院、廣西師範學院(現廣西師範大學)等校史學教授,為我國“壯族首位大學教授”。曾先後兼任廣西教育研究所研究員、廣西大學訓導長、中文系主任、圖書館館長、廣西師範學院圖書館館長等職。抗戰期間,應邀擔任《國防周報》編撰委員,發表了不少抗日文章。在廣西大學、中山大學任教期間,1943年8月組織“黔桂邊區考察團”,任團長;1945年4月,組織“黔南邊民考察團”,任團長,多次深入黔桂兩省少數民族地區展開廣泛的學術調查活動,成為我國現代少數民族田野調查先驅之一。1951年6月任中央民族訪問團中南訪問團廣西分團副團長(團長費孝通),深入廣西少數民族地區慰問和調查。1956年8月,參與組建“廣西少數民族祖紋趨社會歷史調查組”,任副組長兼壯族組組長,實際負責全組學術調查工作,領導開展了廣西有史以來第一次大規模的、全面深入的少數民族歷史和傳統文化的調查,收集到一大批珍貴史料,為壯族社會歷史文化的全方位深入研戶您霸究奠定了基礎,為廣西民族研究所的建立和後來壯學研究的發承店腿腳展創造了條件。在新中國成立後的“民族識別三個階段的工作里,費孝通、黃現璠、夏康農……等20世紀中國人類學界和民族學界的名家。以及大批學者、民族工作者作出了傑出的貢獻。正是基於全國民族識別工作的研究成果,國務院先後公布了中國共有55個少數民族,加上漢族總共56個民族。通過科學研究和民族自願原則決定民族成分,成為中國民族研究工作的創舉,同時也引起了國際民族學界的廣泛注意,得到很高的評價......。”

章節摘讀

組織形式

組織形式

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
第三次赴廣西融縣考察了解到苗族過去維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名叫“埋岩會議”。
何謂“埋岩”,它到底有什麼作用?據融縣安睡鄉江門村附近麻布苗一位老者所介紹,最初地上沒有埋岩,但是人間的事繁多婆符凶煉,很難處理,為了排難解困,判斷曲直,分辨是非,始有人到天上去取埋岩下來(這當然是神話)。它是一個方形或圓形,長約數尺的石頭,把一端插人地里,另一端露出地面。有些地方用一塊石頭,有些地方如夾坳,則用三塊石頭,此即稱為“埋岩”。其意義和作用是:一方面表示這個露天的山坡或草坪是會場,另一方面表示它是有神聖不可侵犯的作用,凡會議召集時大家發誓,宣布命令,或議決何事,都由這個埋岩作證。它會監視人們的行動,若有陽奉陰違,或故不奉行者,必遭天誅地滅。
......埋岩會議,據說原有三十三個(大約指黔桂邊境一帶),稱“三十三埋岩”,流傳至現代,並非由文字記載,而是由民間傳說,尤其是苗歌(苗民稱古歌)。余去考察,不懂苗歌,至感不便,乃請桂嶺師範畢業生,現任四安鄉中心學校教師楊春福先生,暫請假數天回去,代問懂唱埋岩歷史苗歌的榮安鄉塘禿村麻布苗梁老岩(他是當地會唱埋岩苗歌的僅存者),依他所唱,獲知十餘個埋岩名稱,其餘由於苗歌口頭流傳,至今似乎已失傳。
經濟狀況 苗民的生活手段主要依賴於農業,紡織作為家庭副業,尚未存在獨立的手工業,雖然有些寨(加宜、加利)有鐵匠,但只有定貨才有工作。最近,加宜也有十天一次的市集,苗胞在市集上交換一些日用必需品,如鹽、豬肉、牛肉、雞鴨、菸草、香紙等,以物換物的交換手段仍盛行於市集。從事小販生意的多為漢人。

經濟狀況

行政組織 邊民在數十年前或更早年代的行政組織,在我們考察所知範圍內,已難以查究。現在,他們已沒有什麼王侯、酋長、寨主和土司等之類的統治者,不過在清朝以前,苗族人還是有他們自己的組織及領導。元代統治者在古州曾置八方軍民總管府、樂敦洞長官司、八方洞蠻夷長官司以及明代設古州蠻夷長官司等機構都是用來防範苗亂的。明永樂五年及十三年,古州等處,洞蠻叛亂,還要出兵征討,“從軍招諭”,可見元、明兩代的政治權力,仍未能深人苗區。及至清朝雍正七年及十三年,苗民反亂,貴州巡撫張廣泅統率大軍進剿,迫使苗人降服。此後,清朝統治者在古州設轄區,置千總一人,左右補千總各一人,土千把總三人,土舍四人,管理苗區,但苗族內部,自有本族頭人。清道光三年《威遠廳志》卷三《戶口》附載雲貴總督尹、巡撫何《遵旨稽查流民的酌議章程具奏》雲:“安平廳(時屬開化府)境,舊有黔、粵苗民,移居岩管,因散在沿邊煙瘴之區,仿照邊夷不編保甲,仍設頭人,分別管束……”奏中“舊有黔、粵苗民,移居岩管”指的就是清代以前從貴州、廣西一帶遷去的苗族。由此可見,古州苗民雖無行政組織,但有自己的頭人管束族人。清代之前雖在古州苗區已設有土司,他只不過是天朝皇帝和官吏們設在苗區的走狗,這種土司制度隨著清朝的滅亡也隨之廢止。

行政組織

民國以來,苗區的下層行政機構是鄉保甲制度。抗戰後,鄉保甲在苗區推行日盛,徵兵征土征糧等事,由於鄉保甲制度的實施皆可順利實行,而不會遭遇任何反抗。
武裝力量 在我們所考察的苗區里,現在已沒有所謂公共自衛武裝力量及組織,只有紅苗隨身佩帶的佩劍,純粹出於個人自衛。據說有些苗區,民國以來曾多次發生“苗瘋”,攻打縣城。政府說中國不存在民族問題,完全是自欺欺人。如果對苗民一貫歧視的態度和政策不變,要想杜絕“苗瘋”,實屬異想天開。不過政府為防患於未然,早已採取消極的預防措施,即將苗民的所有槍械一律沒收一空,以防暴亂。所以現在邊民所存在的地方力量“民兵團”與“鄉部隊”,與其說是保衛苗民,還不如是防犯他們的武裝力量。苗區一旦遭遇外患,各寨打鼓鳴鑼,吹牛角,其作用過去是集合寨民,禦侮外敵之號,若今日苗人聞此號聲,只有逃為上策。

武裝力量

據我們觀察,如今的苗寨雖然沒有苗民自衛的武裝力量,甚至沒有治安組織,但苗區各寨間一般處於和平相處,相安無事的狀況。很少有“族斗”、“村斗”之類的事發生。寨內夜不閉戶,偷搶賭縹吸毒幾乎絕跡。如道學家到苗區去,定會讚嘆不已,而不說我們的社會“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了吧。
自由婚姻 在苗區青年男女們的戀愛和婚姻十分自由。一到成年,父母們就鼓勵子女交往。苗族男子可到女子家“坐夜”。所謂坐夜,是青年男女晚上聚會在一間房子裡。談笑唱歌。坐夜時,父母往往坐在一旁傾聽、助興、指導,男女雙方很少有非禮行為。有意的兩方可以情歌對唱傳情,相互取鬧。夜深後則吃夜宵(普通是食雞粥),互相勸酒,跳舞,直至天明始罷。離別時,男子賞銀毫給姑娘,姑娘則贈之毛巾或刺繡品。苗區的少婦十之八九是經歷過坐夜的。它是苗族青年男女主要的一種交際形式。

自由婚姻

其他 苗民都居住在山頂或山腰上,他們的住居,一般是木製兩層,上層住人,下層養家畜。上層室中央放置一個三腳的鐵制灶,灶上掛有一個較大的竹篩,供乾燥穀物等之用。經濟寬裕的家庭,在室內設有一兩間臥室,普通家庭大都在爐邊設粗矮的坐具。

結論

據我們三次考察之所見所聞,邊民社會並非是某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所謂“奇形怪狀”的社會,也不是大民族主義者視為“苗亂”、“苗瘋”秩序混亂的社會。從文化上看,他們仍保持著本民族諸多傳統的風俗習慣;從經濟上看,它與中國交通不便的山區住民社會無異,仍處於生產落後、生活極端貧困的狀態。由於教育落後,知識水平低,加之長年累月受外族人的迫害和歧視,他們不但不向經濟發達地區靠攏,相反的,卻向荒無人煙的高山區移居,從而使得他們的土地更加貧瘠更加缺乏,生活更加苦不堪言。

章節摘讀

組織形式

組織形式

黔桂邊民社會組織的民主政治
第三次赴廣西融縣考察了解到苗族過去維持正常的生產、生活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名叫“埋岩會議”。
何謂“埋岩”,它到底有什麼作用?據融縣安睡鄉江門村附近麻布苗一位老者所介紹,最初地上沒有埋岩,但是人間的事繁多,很難處理,為了排難解困,判斷曲直,分辨是非,始有人到天上去取埋岩下來(這當然是神話)。它是一個方形或圓形,長約數尺的石頭,把一端插人地里,另一端露出地面。有些地方用一塊石頭,有些地方如夾坳,則用三塊石頭,此即稱為“埋岩”。其意義和作用是:一方面表示這個露天的山坡或草坪是會場,另一方面表示它是有神聖不可侵犯的作用,凡會議召集時大家發誓,宣布命令,或議決何事,都由這個埋岩作證。它會監視人們的行動,若有陽奉陰違,或故不奉行者,必遭天誅地滅。
......埋岩會議,據說原有三十三個(大約指黔桂邊境一帶),稱“三十三埋岩”,流傳至現代,並非由文字記載,而是由民間傳說,尤其是苗歌(苗民稱古歌)。余去考察,不懂苗歌,至感不便,乃請桂嶺師範畢業生,現任四安鄉中心學校教師楊春福先生,暫請假數天回去,代問懂唱埋岩歷史苗歌的榮安鄉塘禿村麻布苗梁老岩(他是當地會唱埋岩苗歌的僅存者),依他所唱,獲知十餘個埋岩名稱,其餘由於苗歌口頭流傳,至今似乎已失傳。
經濟狀況 苗民的生活手段主要依賴於農業,紡織作為家庭副業,尚未存在獨立的手工業,雖然有些寨(加宜、加利)有鐵匠,但只有定貨才有工作。最近,加宜也有十天一次的市集,苗胞在市集上交換一些日用必需品,如鹽、豬肉、牛肉、雞鴨、菸草、香紙等,以物換物的交換手段仍盛行於市集。從事小販生意的多為漢人。

經濟狀況

行政組織 邊民在數十年前或更早年代的行政組織,在我們考察所知範圍內,已難以查究。現在,他們已沒有什麼王侯、酋長、寨主和土司等之類的統治者,不過在清朝以前,苗族人還是有他們自己的組織及領導。元代統治者在古州曾置八方軍民總管府、樂敦洞長官司、八方洞蠻夷長官司以及明代設古州蠻夷長官司等機構都是用來防範苗亂的。明永樂五年及十三年,古州等處,洞蠻叛亂,還要出兵征討,“從軍招諭”,可見元、明兩代的政治權力,仍未能深人苗區。及至清朝雍正七年及十三年,苗民反亂,貴州巡撫張廣泅統率大軍進剿,迫使苗人降服。此後,清朝統治者在古州設轄區,置千總一人,左右補千總各一人,土千把總三人,土舍四人,管理苗區,但苗族內部,自有本族頭人。清道光三年《威遠廳志》卷三《戶口》附載雲貴總督尹、巡撫何《遵旨稽查流民的酌議章程具奏》雲:“安平廳(時屬開化府)境,舊有黔、粵苗民,移居岩管,因散在沿邊煙瘴之區,仿照邊夷不編保甲,仍設頭人,分別管束……”奏中“舊有黔、粵苗民,移居岩管”指的就是清代以前從貴州、廣西一帶遷去的苗族。由此可見,古州苗民雖無行政組織,但有自己的頭人管束族人。清代之前雖在古州苗區已設有土司,他只不過是天朝皇帝和官吏們設在苗區的走狗,這種土司制度隨著清朝的滅亡也隨之廢止。

行政組織

民國以來,苗區的下層行政機構是鄉保甲制度。抗戰後,鄉保甲在苗區推行日盛,徵兵征土征糧等事,由於鄉保甲制度的實施皆可順利實行,而不會遭遇任何反抗。
武裝力量 在我們所考察的苗區里,現在已沒有所謂公共自衛武裝力量及組織,只有紅苗隨身佩帶的佩劍,純粹出於個人自衛。據說有些苗區,民國以來曾多次發生“苗瘋”,攻打縣城。政府說中國不存在民族問題,完全是自欺欺人。如果對苗民一貫歧視的態度和政策不變,要想杜絕“苗瘋”,實屬異想天開。不過政府為防患於未然,早已採取消極的預防措施,即將苗民的所有槍械一律沒收一空,以防暴亂。所以現在邊民所存在的地方力量“民兵團”與“鄉部隊”,與其說是保衛苗民,還不如是防犯他們的武裝力量。苗區一旦遭遇外患,各寨打鼓鳴鑼,吹牛角,其作用過去是集合寨民,禦侮外敵之號,若今日苗人聞此號聲,只有逃為上策。

武裝力量

據我們觀察,如今的苗寨雖然沒有苗民自衛的武裝力量,甚至沒有治安組織,但苗區各寨間一般處於和平相處,相安無事的狀況。很少有“族斗”、“村斗”之類的事發生。寨內夜不閉戶,偷搶賭縹吸毒幾乎絕跡。如道學家到苗區去,定會讚嘆不已,而不說我們的社會“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了吧。
自由婚姻 在苗區青年男女們的戀愛和婚姻十分自由。一到成年,父母們就鼓勵子女交往。苗族男子可到女子家“坐夜”。所謂坐夜,是青年男女晚上聚會在一間房子裡。談笑唱歌。坐夜時,父母往往坐在一旁傾聽、助興、指導,男女雙方很少有非禮行為。有意的兩方可以情歌對唱傳情,相互取鬧。夜深後則吃夜宵(普通是食雞粥),互相勸酒,跳舞,直至天明始罷。離別時,男子賞銀毫給姑娘,姑娘則贈之毛巾或刺繡品。苗區的少婦十之八九是經歷過坐夜的。它是苗族青年男女主要的一種交際形式。

自由婚姻

其他 苗民都居住在山頂或山腰上,他們的住居,一般是木製兩層,上層住人,下層養家畜。上層室中央放置一個三腳的鐵制灶,灶上掛有一個較大的竹篩,供乾燥穀物等之用。經濟寬裕的家庭,在室內設有一兩間臥室,普通家庭大都在爐邊設粗矮的坐具。

結論

據我們三次考察之所見所聞,邊民社會並非是某些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所謂“奇形怪狀”的社會,也不是大民族主義者視為“苗亂”、“苗瘋”秩序混亂的社會。從文化上看,他們仍保持著本民族諸多傳統的風俗習慣;從經濟上看,它與中國交通不便的山區住民社會無異,仍處於生產落後、生活極端貧困的狀態。由於教育落後,知識水平低,加之長年累月受外族人的迫害和歧視,他們不但不向經濟發達地區靠攏,相反的,卻向荒無人煙的高山區移居,從而使得他們的土地更加貧瘠更加缺乏,生活更加苦不堪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