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州交通運輸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任務是實施省、州重點和大中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州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監督管理全州道路、水路運輸市場;負責、指導、監督全州路政、運政、地方海事、內河航政、漁船檢驗等行政執法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州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責任等工作。提出本地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協調本地國防運輸;承擔州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凱里市迎賓大道2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起草交通運輸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執行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參與擬訂其他交通運輸和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
(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執行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提出州內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和州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三)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以及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管理工作;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四)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路政、水路運輸和航道行政管理、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承擔交通運輸通訊、信息工作。
(五)承擔交通戰備職責。提出本地區國防交通路網布局建議;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協調本地國防運輸;承擔州內軍事行動交通運輸保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隊伍保障工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和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與調動相關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七)負責對全州農村公路(即縣公路、鄉公路、村公路)的路政執法進行行業指導和技術業務指導。指導全州所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農村公路行政執法、農村公路巡查、農村公路超限運輸管理,依法保護農村公路產權和維護農村公路的正常秩序。本地區跨縣(市)超限運輸車輛行駛農村公路的審批。本地區企業投資的農村公路大中型橋樑建設方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
(八)承擔水路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通訊導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撈、危化品運輸、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線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船員培訓考核、船舶建造質量安全監督;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以及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的行業管理。
(十)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一)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二)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將州交通運輸局所屬的州公路處、州道路運輸管理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務管理處、州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處承擔的行政職能劃入州交通運輸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四)職責調整。將州人民防空辦公室(州交通戰備辦公室)的“交通戰備職責”劃入州交通運輸局。將州農業委員會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能劃入州交通運輸局(州交通戰備辦)。
(十五)職能轉變。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完善綜合運輸服務銜接機制。最佳化交通服務方式,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強化交通運輸管理,推動交通運輸轉型升級。加強交通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統籌推進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由州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州發展改革、鐵路、民航、郵政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辦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保密、信訪等工作;統籌交通運輸新聞信息宣傳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大事記、年鑑、史志編撰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承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工作;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承辦改革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有關督查和目標績效管理工作。
(二)行政審批科。組織起草交通運輸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承辦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業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行業“放管服”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法律顧問有關指導工作;承擔州交通運輸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
(三)規劃建設科。承擔交通運輸業發展戰略研究和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建設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重點工程後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節能減排、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業統計等工作。承擔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工作;執行公路、水路的建設、維護等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路及水路等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標準、規範、定額等管理工作;按規定承擔公路、水運工程監理資質和試驗檢測機構等管理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工程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工作。
(四)安全監督科。擬定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水路交通安全和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統籌交通運輸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安全信息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參與行業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資金管理和審計科。執行公路、水路行業有關投融資政策;承擔交通運輸專項資金、非稅資金管理、外匯、信貸、利用外資、政府採購初審等有關工作;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內部審計及監督工作;開展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審計、管理審計、效益審計以及重要經濟事項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工作;承辦相關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六)運輸科(交通戰備科)。擬定道路運輸、城市公共運輸、出租汽車、網約車管理等有關政策、制度、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道路運輸業、城市客運、大件運輸等管理工作;指導城鄉道路運輸、城市客運和物流發展以及車輛維修、檢測、駕培等工作,分析道路運輸經濟運行情況。
編制本地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參與本地區國防交通工程建設相關工作,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隊伍;承擔州內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工作;組織落實本地區國防交通物資儲備和更新工作;承擔全州國防林材的管理工作。
(七)航務科。執行海事行政、航道、水路運輸、港口、船舶(含漁船)檢驗等相關政策、制度及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海事行政、水路運政、港政和航道行政管理;按規定承擔水路市場等管理工作;指導水路客貨運輸、港口、碼頭、船檢、船員培訓;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人事教育科(黨組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行業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建設和意識形態日常事務;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所屬單位政治理論學習及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行業教育發展規劃和幹部職工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辦勞動工資、職稱評聘、技工考評、職工福利、就業保險、考核獎懲、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承辦統戰、出國(境)審查、群團管理等工作。

直屬單位

州交通運輸局直屬事業單位共3個,其中副縣級機構2個,正科級機構1個,財政全額撥款;各單位具體如下:
(一)黔東南州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二)黔東南州交通建設發展中心;
(三)黔東南州交通信息中心(正科)。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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