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業局(黔東南州林業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業局

黔東南州林業局一般指本詞條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業局是負責監管全州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國土綠化,推進全州林業生態建設和林業產業發展的綜合部門,為州政府的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林業局
  • 辦公地址:黔東南州文化北路15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州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林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發展戰略規劃。擬訂林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草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森林資源、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濕地和石漠化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估。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
(二)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州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州造林綠化的指導性計畫,擬訂相關地方標準和規程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建設。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全州城市綠化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和參與重點工程的綠化項目驗收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工作。承擔州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州森林採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及其登記、發證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依法審核、審批辦理林地徵用、占用和臨時占用手續。承擔和指導全州國有林場(苗圃場)、森林公園、基層林業站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編制並監督執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州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負責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審核、審批上報工作。
(四)承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協同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
(五)負責全州林業產業發展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指導林業產業結構調整。監督檢查各產業對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六)參與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州林業基本建設工作,組織申報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州級林業國有資產。編制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年度生產計畫。
(七)擬訂全州林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林業科研、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林業對外合作工作。負責專業人才培訓和林業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州農村林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和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
(八)指導、督促、檢查全州森林公安業務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州重大林業案件的偵破工作,行使林業刑事案件和公安行政、林業行政的職權;研究制定全州森林公安警察人員培訓、教育和錄用、警務督察、督辦及警銜申報等項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各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組織擬訂全州森林公安基礎設施建設、隊伍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項目建議;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九)負責組織、指導、林權管理,負責重點國有林區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組織編制全州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收、徵用、占用的審批審核工作,指導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經營及有關契約管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林權流轉交易,指導、監督林地承包契約,協同調處權屬糾紛等。
(十)承辦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林業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工作計畫和工作制度;負責機關文電、督辦、會務、接待、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後勤等工作;負責林業宣傳工作;指導全州林業信息化工作;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擬訂林業法制建設規劃及工作計畫,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
(二)造林綠化管理科
指導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部門綠化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復工作;指導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珠江防護林工程等林業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指導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的建設生產和國有林場(苗圃)、種苗基地、森林公園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預測、預報、防治和檢疫工作;組織實施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承擔州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森林資源管理科
組織並指導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與評價、統計工作;組織擬訂全州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指導編制森林經營方案;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編制全州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承擔林地徵收、徵用、占用的審核審批工作和臨時占用手續的審核審批工作,監督林地徵收、徵用、占用和林地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和監督管理林木憑證運輸工作;督促查處林政案件;指導管理全州木材檢查站、鄉(鎮)林業工作站和農村林業能源建設工作;指導管理全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隊伍建設。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四)野生動植物保護與自然保護區管理科
組織指導並監督全州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普查、保護、管理、開發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工作;監督管理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年度利用限額;指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瀕危陸生野生動植物和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馴養繁殖、捕獵的審核上報工作;承辦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其履約的有關工作;承擔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履約的有關工作。負責本科室職能範圍內的相關行政審批工作。
(五)發展規劃與資金管理科
擬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林業和生態建設方面的經濟調節政策措施;組織擬訂林業發展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等林業重點工程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和補助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指導、監督全州林業資金管理;監督管理全州林業財務、統計和州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林業建設項目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全州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山區綜合開發和林業扶貧工作。
(六)科學技術與產業科
組織開展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研項目立項、實施、評審及成果的申報和管理工作;承辦林業技術監督、林業地方標準擬訂、新技術開發、專利和有關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林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組織、指導、管理森林認證工作;擬訂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和林業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州森工行業管理,負責引進林產品加工企業;指導林產品加工倉業的節能減排和安全生產等工作;指導戰備林(材)管理和林產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工作;指導林業企業改革工作。
(七)行政審批服務科
負責林業執法監督和林業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聽證工作;指導林業行政許可工作;負責林業系統普法教育和宣傳工作;指導林業生態文明和生態文化建設工作。協助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本部門視窗的日常工作和代理視窗工作人員。
(八)人事教育老乾科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幹部、職工調配及招考、錄用、表彰等管理工作;擬訂林業人才培訓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人員職稱申報的組織、培訓及管理工作;負責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安排並對直屬單位民主生活會進行督促指導;承辦指導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林業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局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九)紀檢監察機構 州紀委派駐州林業局紀檢組、州監察局派駐州林業局監察室。

直屬單位

黔東南州林業局直屬事業單位共16個,其中:縣級機構3個,科級機構13個,其中:14個單位為財政全額撥款,1單位為差額撥款,編制人數213人,實有152人。
各單位職能職責等具體情況如下:
(一)州森林公安局
(二)州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
(三)州林業產業發展辦公室
(四)州世界銀行貸款林業項目辦公室
(五)州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辦公室
(六)州森林防火辦公室
(七)州城鎮園林綠化辦公室
(八)州公益林管理中心
(九)州林業要素市場管理中心
(十)州森林資源管理站
(十一)州林業種苗與科技推廣站
(十二)州森林植物檢疫站
(十三)州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
(十四)州林業科學研究所
(十五)州國有林場
州木材檢查站

現任領導

局長:余志彪

所獲榮譽

2022年8月,榮獲貴州省全國綠化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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