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商務局(黔東南州商務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商務局

黔東南州商務局一般指本詞條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商務局是主管全州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開發區建設、口岸建設、電子商務發展及商貿服務業協調管理的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商務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凱里市北京東路15號東興大廈10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研究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推進全州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貫徹落實國家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負責商務綜合執法;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審批許可權,負責成品油、拍賣、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汽車燃氣加氣站經營等事項的行政審批;負責二手車交易市場、二手車經銷企業、對外貿易經營者等經營主體的備案,並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三)擬訂全州國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建議;擬訂全州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工程;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州物資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規範物資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承擔全州生產資料市場管理職能。
(四)牽頭協調全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組織實施全州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擬訂全州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負責鮮繭收購資格認定和繭絲協調工作。(有誤)
(五)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全州促進外貿發展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全州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對進出口企業進行指導和管理。
(六)負責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
(七)牽頭擬訂全州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八)指導協調全州外商投資工作,研究擬訂吸收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依照授權,進行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備案;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九)負責全州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執行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負責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申報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民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協調全州口岸工作;統籌規劃口岸管理信息化建設。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開發區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擬訂開發區發展措施,提出相關建議;指導開發區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州開發區工作,組織、協調開發區行政管理和服務、開發區設定和建設用地、發展外向型經濟、吸收和利用外資、承接產業轉移等工作;協調處理全州開發區的有關重大事宜。
(十二)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三)承辦州委、州政府和省商務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責調整。將州商務局(州糧食局)的糧食管理職責劃入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反壟斷相關職責劃入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典當行等監管職責劃入州金融工作辦公室。將州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局機關,涉及更名等其他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公安、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州商務局負責拍賣企業和分支機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加油站(點)和汽車加氣站審批;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準入管理、日常監管和信息統計;申報實施中央、省級財政支持的商務項目,引導行業發展;牽頭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其相應的職責對行業進行綜合執法檢查及專項整治;落實上級酒類流通規劃工作;落實上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公安部門負責維護拍賣、二手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成品油、汽車加氣站和現貨商品交易市場等行業治安秩序,依法查處擾亂市場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辦理二手車轉移過戶手續和報廢汽車註銷手續;監督報廢營運車輛的拆解,查處報廢汽車及拼裝車上路行駛;追查非法油品來源,取締非法售油點。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成品油的車輛和流動加油車;依法查處商業賄賂、商業欺詐等違法行為;配合商務綜合執法工作,嚴厲打擊專項整治中遇到的妨礙公務、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辦理拍賣、二手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成品油、汽車加氣站等企業工商登記,依法查處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經銷劣質商品違禁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為二手車交易主體提供各類交易契約;會同商務主管部門建立二手車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對拍賣活動進行備案監督;審查加油加氣站標牌、標識有無侵權情形;負責酒類流通環節安全監管,酒類流通銷售許可;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保密、信訪、機關辦公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公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行政工作;擬訂局工作制度,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轉,督促檢查年度工作的貫徹執行情況;承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擔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電子政務網站建設和政務信息工作;承擔局機關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局機關縱向和橫向聯繫機制相關工作。
(二)流通業發展科。負責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汽車等重要商品的流通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準化建設;促進城市商業健康、有序發展,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制定、實施和社區商業建設,規範城市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加強農產品市場、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農產品產銷銜接和農超對接工作,全力推動“黔貨出山”,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改善農村商業設施,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負責推進電子商務交易、網路零售、電子商務服務業等業態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新車、二手車和報廢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規範汽車、建材市場。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型業態發展;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開展流通行業標準化工作,促進流通技術套用和現代化發展;推廣現代流通方式,培育並指導商貿流通行業中介組織;負責制定成品油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成品油市場發展;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化流通方式發展,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推動特殊流通行業有序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貿服務業(餐飲、家政服務以及相關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
(三)市場運行科。承擔全州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和其他商務工作的運行分析和研判;大力培育限額以上批零住餐企業市場主體,最佳化提升限額以上結構和總量;研究提出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議,起草相關規劃、標準,擬訂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完善全州內貿市場調控體系,負責市場統計監測調控和重要商品流通管理,穩定市場,擴大消費;組織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建立統計和監測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和行業發展狀況,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分工負責肉類等重要商品儲備管理;負責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組織協調解決商品市場運行有關重大問題;負責重要商品流通管理及行業協調,按職責分工對繭絲綢流通進行管理,承擔“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擬訂酒類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及推動酒類流通發展平台建設;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
(四)外經貿科。負責擬訂我州對外貿易、服務貿易、利用外資、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接海關業務,分析研究外貿運行動態和發展趨勢,承擔外貿運行統計工作;負責服務貿易數據統計、收集、管理和分析工作;負責分析研究外商投資的現狀以及發展趨勢,承擔實際利用外資統計工作;負責分析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運行情況,承擔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統計工作;負責加工貿易業務管理、促進工作,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項目跟蹤服務和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分析統計;負責指導、協調出口基地、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加強與進出口貿易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最佳化外貿發展環境;負責境內外重點貿易企業的引進和跟蹤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內外貿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企業參加境內外的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銷會、博覽會、洽談會以及經貿活動;負責推進進出口企業開展境外商標註冊、企業質量體系認證,指導自主出口品牌的創建和培育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負責指導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和服務貿易出口品牌建設,組織相關促進活動,推動服務貿易公共平台建設,促進重點服務貿易領域出口;指導服務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負責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和服務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工作;完善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協調工作制度,受理、協調、督辦外商和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境外經濟貿易合作區的相關工作;負責為港、澳、台企業投資及開展經貿活動的對接和招商引資工作。完善產業損害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承擔產業損害調查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對外貿易、服務貿易、利用外資、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政策、業務諮詢和業務培訓工作。
(五)開發區管理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開發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研究擬訂全州經濟開發區建設地方性法規草案、政策及發展戰略,按程式報批後推動實施;負責綜合協調、指導、服務和管理全州經濟開發區工作,提出相關建議;指導全州經濟開發區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體系,並符合所在地城市(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承擔經濟運行分析工作。協調經濟開發區做好行政管理和服務、最佳化設定、提升營商環境、發展開放型經濟、吸收和利用外資、承接產業轉移、申報省級開放型發展專項資金等工作,引導和推動合作共建產業園區;組織實施全州經濟開發區年度綜合發展水平評價工作,運用好開發區主導產業、科技進步、綜合經濟實力等考核評價結果,推動轉型升級,創新驅動發展;負責督促全州經濟開發區做好資源、統計、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管理等工作,指導和聯繫開發區相關行業協會的組建和運行工作。
承擔全州口岸規劃、建設、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全州有關口岸建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按程式報批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州口岸建設發展戰略、規劃,爭取國家和省對於全州口岸項目建設的政策及資金支持;督促檢查口岸聯檢單位監管、查驗、檢疫等工作;協調口岸進出境貨物運輸及重要物資的協調、申報工作;負責對全州直通港、澳陸路車輛指標的分配及管理工作;負責對開闢國(境)外航線、航班和申請臨時進入我州非開放區域的外籍交通工具事宜提出審查意見,承擔重大活動的口岸通關協調工作;承擔全州口岸的開放(臨開)或關閉的審核、申報工作;承擔推進落實“三互”大通關改革有關工作,承擔全州“電子口岸”、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州保稅倉庫、無水港、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
(六)行政審批服務科。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委託的審批許可權,實施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汽車加氣站經營許可、拍賣企業經營許可、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准、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境外分支機構審批、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審批、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許可權內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二手車交易市場及二手車經營主體備案管理等州商務局行政審批事項;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工作;承辦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普法教育,指導商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
(七)資產資金管理科。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工作;嚴格按規定辦理資產配置、登記及核銷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項經費的會計核算及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和會計決算;按照有關財務制度規定,嚴格執行財務計畫和經費預算,充分運用財務數據,客觀、真實地對各項經費預算執行情況、財務報表數據進行分析,及時提供準確數據;按照會計檔案管理制度,負責對全部會計資料的立卷、建檔工作;負責債權、債務的清查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的領購、分發、繳銷等工作;負責專項業務經費申報撥付和政府採購手續的申報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對專項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按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及資金運行情況分析,協助有關部門辦理全州外經貿企業出口退稅和出口收匯工作;配合業務科室接受國家、省、州專項資金審計及檢查工作。
(八)綜合執法科。開展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對成品油市場、經營性拍賣企業、商業特許經營等流通業態進行執法檢查;負責推進整頓規範市場秩序長效機制建設,推動部門間執法協調和監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舉報投訴服務網路;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負責商務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推進商貿領域行政執法,擬訂規範執法的相關制度,開展執法檢查;負責分管領域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黨建辦)。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承擔局機關公務員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培訓教育、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評定及考核考評等工作;負責軍轉幹部安置、幹部掛職鍛鍊工作、共青團及婦兒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調配錄用、人事檔案、工資管理、健康檢查、政審、休假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和離退休副縣級以上幹部因私出國(境)備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局黨建工作。
離退休工作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黃明霞
局長:羅青
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序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林
黨組成員、州商務流通促進中心主任:楊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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