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自治州福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3—2035年)》是貴州省人民政府批覆的規劃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南自治州福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3—2035年)
- 批覆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
檔案內容
一、原則同意《黔南自治州福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3—2035年)》(以下簡稱《保護規劃》)。
二、同意《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範圍。福泉歷史城區範圍東至金山北路、南至沙河南岸、西至西環線、北至後草坡山脊線,總面積185.818公頃。福泉市縣府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範圍面積為3.993公頃,其中核心保護範圍1.516公頃,建設控制地帶2.477公頃。
三、同意《保護規劃》確定的保護內容、控制要求和保護措施。要傳承延續福泉歷史城區“一水兩山一城、五門八街巷”的空間格局和縣府路歷史文化街區風貌,嚴格控制歷史城區及周邊建築高度和空間視廊,充分體現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加強對歷史文化街區、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築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各類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傳承。
四、統籌好保護與發展。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及福泉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重要論述,始終把保護放在第一位,堅持應保盡保,建立健全長效保護機制,正確處理好城市建設與歷史文化資源保護的關係,深入研究發掘歷史文化資源的內涵和價值,積極探索創新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利用的新經驗新路徑,全力推動福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傳承高質量發展。
五、嚴格實施保護規劃。《保護規劃》是福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發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據,保護範圍內的一切建設活動必須符合《保護規劃》要求,未經審批機關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隨意改變和調整。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遊廳要加強對《保護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