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是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 隸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協調和監督實施,起草有關教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
二、加強全州基礎教育工作的統籌管理。以農村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工作;加快發展高中階段教育。
三、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國小德育,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四、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大力推進產教融合,努力提高職業學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五、統籌管理州屬高等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以及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工作,按許可權審核、審批民辦高中階段學校的設定與變更,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中學校教學改革。
六、統籌管理本級教育經費。按照政策法規籌措教育經費,協調做好教育撥款,規劃實施好教育基建投資;協助管理民族教育經費,協調對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監管全州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國內外對全州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全州教育基木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信息系統的開放、建設工作。
七、統籌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指導管理,貫徹落實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承擔民辦教育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九、指導州屬學校的黨建、統戰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協助抓好州屬學校幹部隊伍建設。
十、指導並負責全州教育系統的財務監督、審計和有關學校、單位黨的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十一、規劃並指導全州中國小校法制宣傳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各級各類學校的編制標準,統籌規劃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依法履行教師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和考核等管理職責。
十三、統籌管理全州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制定各類中等學校招生計畫,負責全州中等學校的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指導州屬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四、規劃、指導全州教育系統自然科學、哲學和社會科學研究,為高等學校科技推廣、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學研結合工作搞好協調和服務,協調並指導學校承擔科研項目的實施工作和協助高等學校國家、省重點學科建設。
十五、統籌管理並協調、指導全州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對外漢語教學工作。
十六、承擔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和州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八、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廳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責調整。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收回州教育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離退休幹部管理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及相關部門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公文、電子政務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會務、文秘檔案、督查督辦、信息、通訊、收發、信訪、新聞發布、機要、外事、保密、保衛、衛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公產、物業及後勤行政管理等工作。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離退休幹部的方針、政策;協調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幫助解決離退休幹部醫療、生活中的困難及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
(二)計畫財務科。
擬定全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辦法,指導學校財務管理,監督檢查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管理各類教育收費;審定直屬學校和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的預決算,制訂基建投資計畫;監督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學生資助、贈援款和貸款;負責全州教育事業、基建、財務統計及信息分析、發布工作;監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協調指導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後勤改革工作;指導全州中國小布局調整和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全州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做好全州全面改善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和“校安工程”項目申報、審核、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州教育項目編制和項目庫建設,組織實施好項目;負責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及督促全州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科)。
指導、管理全州基礎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發展目標;規劃、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工作,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制定基礎教育管理評估方案及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民族地區傾斜,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管理中國小教學和教輔用書及學具,組織審定中國小地方教材和教輔資料,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管理直屬普通中國小校、特教學校; 指導中國小德育、校外教育、家長學校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組織管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指導全州普通中國小常規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現代技術教育、實驗室、儀器設備和圖書室建設的管理工作;承擔民族教育和對口幫扶工作;擬定全州普通高中的招生計畫; 負責全州中學學籍、學歷管理; 指導義務教育發展水平工作;擬定全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規劃,指導全州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監督落實學前教育辦園標準和幼稚園質量評估標準;指導學前教育教學改革及成果推廣;管理直屬幼稚園;指導幼兒教育工作; 督促指導全州幼稚園做好安全穩定工作。
(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高等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州各類職業學校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擬訂全州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參與研究成人教育綜合改革;指導全州中等職業學校教學改革、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制定中等職業學校管理辦法和辦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職業教育專業師資培訓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學校開展工作;管理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實習實訓室(基地)、儀器設備和圖書室建設、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學歷認證和政策的制定、學生畢業證的審核頒發工作;組織、指導全州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 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年度招生計畫;負責州屬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工作。
負責州屬高等教育辦學指導和管理;參與制定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協助制訂和組織實施高等學校布局、層次、學科專業設定和調整方案;指導高等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工作;指導州屬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五)教師工作科。
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高中階段及以下學段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制定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及培訓機構建設工作;統籌管理全州中國小、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規劃、管理辦法及檢查評估方案;制定中國小教師、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學歷達標和學歷提高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教育行政幹部及校長培訓;負責中國小教師、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州級及以上骨幹教師推薦評選;負責中國小特級教師推薦工作;指導全州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負責國語培訓測試工作的組織管理,檢查、評估全州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教育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統籌管理全州出國留學和外國文教專家、外國留學生工作,指導教育對外宣傳和對外漢語工作。
(六)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
承擔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日常工作,行使州人民政府賦予的教育督導職能,依法組織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考核;對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辦學情況進行督導評估;指導全州教育督導工作。
(七)政策法規科。
負責全州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設工作,牽頭起草規範性檔案及教育法規的實施意見;指導全州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國小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統籌管理教育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指導和管理全州民辦教育工作,按許可權辦理審核民辦高中階段學校的行政許可事項;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州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協調指導全州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學生意外傷害保障機制及學校安全防範體系,負責全州教育系統安全穩定的督查和考核評估。 政治處:擬訂並組織實施教育系統人才建設規劃;統籌指導全州教育系統人事工作;協助抓好州屬學校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主管局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檔案;組織指導教師的職務評聘、評優工作;管理全州支教工作;統籌管理全州中國小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工作。

現任領導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局長:林娜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長:石冬梅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長:鄧浩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長:嚴軍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地理位置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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