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我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補充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的規定,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黑龍江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實施全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 報名時間:2月22日
  • 考試時間:4月21日
一、招考計畫及發布方式,二、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一)招考對象,(二)報考條件,三、報名方法,(一)職位查詢,(二)網上報名,(三)網上列印准考證,(四)注意事項,四、招考辦法,1、公共科目筆試,2、專業科目考試,3、筆試總成績計算,4、筆試時間及地點,5、筆試分數線確定,五、面試人選資格確認,六、面試,七、體檢和考察,八、公示和錄用審批,

一、招考計畫及發布方式

全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計畫招4566人,其中,省直(含垂直管理單位)3013人;市(地)826人;縣(市)403人;鄉(鎮)324人。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及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即日起在省內新聞媒體發布公告,並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上發布具體招考計畫。

二、招考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生以及2010、2011年畢業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村村大學生計畫”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以下簡稱“項目生”)。
3、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6年4月21日至1994年4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1年4月21日以後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8)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9)報考公安、監獄勞教部門和法檢系統部分職位的,需具備規定的人民警察、法官、檢察官、法警的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10)項目生招考計畫職位專門招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項目生人員,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的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含縣級)黨政群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2010]59號)界定。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三、報名方法

全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報名、照片傳遞、資格審查、繳費確認、准考證列印均通過網路進行。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黑龍江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計畫》。
報考人員從即日起可以通過登入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以及各招考部門的網站和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網站進行查詢。
對《招考計畫》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報考人員請直接與相應招錄機關聯繫。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2年2月22日至2月29日,報名網址: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和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可在2012年2月22日8:30至2月29日18:00期間登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按要求提交報考申請、上傳本人電子照片(報名方法和注意事項可在該網站上查詢)。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及時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改報其他職位。對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有爭議的,可按管理許可權向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及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申請覆核。報名資格審查覆核裁決結果在第二個工作日內通過網路通知考生。
3.繳費確認。考生在2012年2月23日8:30至3月2日18:00期間通過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通過指定銀行在網上成功支付考試費用後即為報名程式結束(繳費標準及具體操作方法見網上說明)。

(三)網上列印准考證

2012年4月12日8:30至4月20日18:00期間,考生憑報名序號和身份證號在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考試網下載列印筆試准考證。
涉密崗位考生的筆試准考證由招錄機關負責列印發放。

(四)注意事項

(1)政策與技術諮詢電話。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部門或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3)考生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在面試資格確認和錄用審批時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5)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對報名結果進行匯總分析,根據實際情況,對個別職位在筆試前先進行現場資格確認。
(6)對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人數達不到招考計畫數5倍的,原則上縮減或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畫。對邊境貧困縣(市)特別是鄉鎮機關,如有報名達不到比例等特殊情況,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批准可適當放寬報考比例。
(7)報考法檢、公安、司法系統部分職位的考生需在筆試後進行體能測試。
(8)報考法院系統聘任制書記員職位的考生需在筆試後進行微機打字技能測試。
(9)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筆試結束後憑縣(市、區)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證金證明(原件)、低保證(複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公布)經考試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退還考試費用事宜。

四、招考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公開考試與嚴格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錄用。
筆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負責組織。

1、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一般性職位的人員只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2、專業科目考試

(1)報考公安、檢察、法院、司法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分別參加《公安專業基礎知識》、《檢察專業基礎知識》、《審判專業基礎知識》、《監獄勞教專業基礎知識》等專業科目筆試考試。專業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其成績納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計算。
(2)報考涉密等部門特殊職位的人員,需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

3、筆試總成績計算

(1)一般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2)參加公檢法司專業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申論成績×2+專業科目考試成績)×40%
(3)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考生的筆試總成績計算辦法另行確定。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公共科目考試範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參考。專業科目考試範圍以網上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4、筆試時間及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定於2012年4月21日;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定於2012年4月22日。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及有關事宜以《筆試准考證》為準。

5、筆試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後,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縣鄉機關及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五、面試人選資格確認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在進入最低合格分數線並通過體能測試、打字技能測試合格考生中按照各招錄機關申報的計畫錄用人數3倍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並在網上統一公示。若筆試總成績出現並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數量。筆試單科成績為零分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法檢等捆綁職類取得面試資格的考生在面試前進行確定職位報名。
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畫錄用人數比例未達到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可縮減或合併招錄計畫,縮減合併後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進行調劑。調劑職位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採取網上調劑的方式向社會公開進行。調劑工作分為兩個階段,一是考生申請調劑職位階段;二是各有關招錄機關資格確認階段,調劑結果統一在網上公布。調劑後,特殊專業或特殊需求的個別招考職位仍達不到面試比例時,經批准可進入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面試前由招錄機關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主管部門提供的報考者照片及相關信息,與報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進行現場核對。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有困難的,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項目生面試人員資格確認單獨進行。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招錄機關應報請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經同意後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可視情況依次進行遞補。

六、面試

面試工作採取全省統一模式,由省市兩級組織、人社部門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原則上以結構化面談為主,也可採用其他測評方法。面試以百分計,面試成績低於60分者不予錄用。

七、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分別依次以面試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標準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檔案執行。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考察標準與規定程式進行考察,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八、公示和錄用審批

對確定的擬錄用人選,由招考單位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各市(地)組織、人社部門和省直主管部門按歸口管理分別向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送擬錄用人員名單。
中共黑龍江省委組織部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公務員局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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