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2006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各市(行署)、縣(市、區)、省農墾總局及各分局招考辦,各成人高校:

根據教育部2006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的有關規定,按照教育部教學(2006)7號《關於做好2006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2006年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
  • 檔案類別:實施辦法
  • 地點:黑龍江
  • 發布年份:2006
招生學校,招生計畫,報名,考試,錄取,其它,

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審定核准舉辦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職工高等學校、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幹部學院、教育學院和普通高等學校所屬的成(繼)教院(以下統稱成人高校)實行全國統一招生。招生類型分專科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專升本)、高中起點升本科(以下簡稱高起本)和高中起點升專科(以下簡稱高起專)三種。在校學習形式分脫產業餘(包括半脫產、夜大學,下同)和函授三種。
各成人高校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招生規定製訂本學校招生章程,並通過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向社會公布並報我辦備案。招生章程必須如實反映本校的實際情況,內容包括招生範圍、學習形式、學制、辦學地點、錄取原則、收費標準以及加試科目的時間、地點等。各成人高校應對本校招生章程的內容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招生計畫

各成人高校招生計畫全部由教育部學生司在網上下達。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畫,省招考辦在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向社會公布招生學校、招生專業、學制、學習形式及招生名額等。未經省招考辦統一向社會公布的招生學校,一律不得參加全國成人高校統一招生的報名、考試、錄取。
本科第二專業學歷教育招生數不占教育部下達的本科招生計畫,根據招生學校的申請,由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招考辦)確定招生學校和專業。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 報考高起本或高起專的考生應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報考專升本的考生必須是已取得經教育部審定核准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自1995年起統一製作頒發畢業證書的軍事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無專科畢業證的考生一律不準報考。
4. 根據教育部教學(2006)7號檔案的要求,報考成人高校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中醫學等臨床類專業的人員,應當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的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或取得國家認可的普通中專相應專業學歷;或者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鄉村醫生執業證書並具有中專學歷或中專水平證書。
(2)報考護理學專業的人員應取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護士證書。
(3)報考醫學門類其他專業的人員應當是從事衛生、醫藥行業工 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
(4)考生報考的專業原則上應與所從事的專業對口。
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且要求報考醫學門類專業的考生,其畢業時所獲得的醫學成人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將不能作為參加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考試的依據。
5. 身體健康;符合上述報名條件,生活能夠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的殘疾人。
(二)報名辦法
1. 報名方式:我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全部採取考生網上遠程預報名、各招考辦辦理現場確認的方式進行。考生預報名網址為: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報名現場確認須考生本人到各報名現場確認點辦理審驗報考資格及享受錄取照顧政策資格、繳納報名費、當場電子攝像、在《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與核對報考信息確認單上籤字等事宜。
2. 報名時間:考生網上預報名時間定於8月16日至8月31日,報名現場確認時間定於8月20日至9月5日。
3. 報名現場確認地點:考生一般在本人戶口所在地招考辦的報名確認點確認。全省各市(行署)、縣(市、區)、省農墾總局及牡丹江農墾分局、齊齊哈爾農墾分局、北安農墾分局均設定報名現場確認點。報名現場確認點屬於哪個考區,考生在該報名現場確認點確認後,就將在哪個考區參加考試(考生人數相對較少的將視情況給予歸併)。
4. 報名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攜帶:①考生網上預報名號;②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軍官(士兵)證;③報考專升本的考生須出具相應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④凡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有關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報名時須出具相應證明、證書、檔案的原件及複印件;⑤報名考務費100元。
5. 本科第二專業學歷教育和符合本辦法免試入學條件的免試生報名辦法為:考生在網上預報名後,列印出《黑龍江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在表上指定位置貼上考生本人2寸藍色背景正身免冠照片1張和身份證複印件,攜帶本科畢業證書或符合免試入學條件的證件及複印件、報名審驗費200元到所報學校,由所報學校受理後於9月10日至15日到省招考辦統一辦理確認手續。報考省外學校的免試生可直接到省招考辦辦理確認手續。
6. 各報名確認點必須對考生本人當場電子攝像,不得翻拍照片。
7. 考生在報名現場確認時應認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內容,同意後考生本人在《黑龍江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指定位置確認簽字。
8. 考生對由報名確認點列印出的《黑龍江省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中考生本人在網上預報名時所填報的各項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簽字,後果自負。
(三)報名資格審查
1. 縣(市、區)招考辦負責專升本資格的初審和錄取照顧政策中加10分的資格審查。
2. 市(行署)招考辦負責專升本資格的複審和錄取照顧政策中加20分的資格審查。
3. 照顧政策中加30分或50分的、符合照顧政策第1條、第2條免試生的資格由省招考辦審核批准。
(四)准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
考生《准考證》由省招考辦統一製作。各市(行署)、縣(市、區)及農墾系統招考辦在考生現場確認同時應通知考生領取《准考證》的時間和地點。

考試

全省考試管理嚴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局)要求執行,特別是在試題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方面,各地要認真執行有關規定,確保不出問題。
省招考辦依照教育部要求和操作規程,對全省成人高考考生按考區(分考區)由計算機統一隨機編排考生准考證號碼和考場。
200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試卷將繼續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評閱。
(一)高起本統考科目
1. 理科類(含體育類專業):語文、數學、外語、理化(物理、化學綜合);
2. 文科類(含藝術類專業):語文、數學、外語、史地(歷史、地理綜合);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實行全國統一考試。
(二)高起專統考科目
1.理科類(含體育類專業):語文、數學、外語。
2.文科類(含藝術類專業):語文、數學、外語。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實行全國統一考試。
(三)專升本統考科目
專升本統考科目均為三科。公共課兩科,專業基礎課一科,各科類統考科目分別為:
1. 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以及中醫、中藥學類(一級學科):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 藝術類(一級學科):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 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等四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4. 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除中藥學類外)等六個一級學科: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5. 法學:政治、外語、民法。
6. 教育學(職業教育類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 農學: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 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實行全國統一考試。
以上各層次、各科類的統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國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複習考試大綱》(2006年版)的要求命題。外語科目分為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
(四)考試成績公布
考生可在11月上旬到受理報名確認的招考辦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也可通過當地電話查詢台、黑龍江招生考試信息港網站進行查詢。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對考生查卷。
(五)加試
1. 高起專各科類(體育、藝術類除外)、專升本各科類(藝術類除外)專業課由招生學校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加試。如需加試必須在考前進行,而且招生學校必須在招生章程中註明並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
2. 專升本藝術類須加試專業課,由招生學校自行規定考試科目並組織考試。考試時間定於10月21、22日,考生須持《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於10月20日到所報考學校(報省外學校藝術類考生除外)指定地點報名並參加考試,合格者方可參加錄取。
3. 報考高起本、專科的體育、藝術類考生須加試術科。體育類各專業的術科考試由招生學校負責組織。省內成人高校藝術類各專業的術科考試,全省設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四個考區,由所設考區的市(行署)招考辦按省招考辦成招字(1999)第2號檔案要求組織實施。各考區受理考試範圍為:
哈爾濱考區:哈爾濱市、綏化市;
齊齊哈爾考區:齊齊哈爾市、大慶市、黑河市、大興安嶺地區行署;
牡丹江考區:牡丹江市、雞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考區:佳木斯市、鶴崗市、雙鴨山市、伊春市;
省農墾系統考生可就近到上述考區參加考試。
高起本、專科體育類、藝術類(省外學校藝術類專業除外)術科加試時間定於10月21、22日。10月20日藝術類考生持《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到上述設考區的招考辦報名並參加考試;體育類考生持《准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到所報考學校報名並參加考試。
4. 報考省外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按招生學校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術科考試。
5. 上述加試的專業課和術科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記分,由組織考試的招考辦或招生學校收取術科測試費每項(科)30元,於11月10日前將考生術科考試成績報省招考辦。
6. 已被錄取的本科第二專業學歷教育的新生,錄取學校可根據新生所報專業對其進行必要的文化和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對於達不到該專業文化和專業基礎知識要求的新生,錄取學校可以取消其入學資格。
(六)考區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區原則設在市(行署)所在地,由市(行署)招考辦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對考生人數相對較少的考區(分考區)將給予就近歸併。
(七)考試科目及時間
高起本、專科考試時間表
日 期
時 間
10月14日
10月15日
9:00-11:00
語文
理科類 理化(高起本必考)
14:30-16:30
數學
文科類 史化(高起本必考)
專升本考試時間表
日 期
時 間
10月14日
10月15日

9:00-11:30
政 治
大學語文
藝術概論
高等數學(一)
高等數學(二)
民 法
教育理論
生態學基礎
醫學綜合
考生根據報考的專業選考一門
14:30-17:00
外 語


錄取

(一)錄取前,省招考辦要利用現代技術手段對考生考試資格、錄取資格進行核查審定,對考試違規考生做出處理,保證錄取質量。
(二)200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繼續實行計算機現場區域網路和遠程廣域網兩種形式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專業,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省招考辦對招生學校的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況予以糾正。
(三)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統考科目的成績和招生計畫數分考試科類劃定。其中高起本、高起專藝術類和體育類各專業(除史論、編導專業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於相應層次和科類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其中藝術類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學校錄取時作為參考。
對有專業課加試的學校,我辦根據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學校投檔,招生學校按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在考生文化課符合要求的基礎上,原則上按加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中醫學類和藥學類兩個一級學科除外)專業、中醫學類及中藥學各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投檔分數不得低於同科類高起專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四)對辦學條件差、管理不規範的高校,如線上生源不足,予以減招。要堅決制止不顧辦學條件和生源質量盲目擴大招生規模的行為。各成人高校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畫而降低新生錄取要求。
(五)《新生入學通知書》由省招考辦統一製作,由招生學校加蓋學校公章後向被錄取的考生寄發。
(六)錄取照顧政策
1.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和“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省招考辦審核批准後,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盃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在出具省體育局人事部門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該表由國家體育總局監製)後,經省招考辦審核批准後,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體育局人事部門審核並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為30分),是否錄取由招生學校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招生學校審查錄取:
(1)獲得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廳、局系統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幹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邊疆(我省18個邊境市、縣)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地處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8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 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憑省級民政部門頒發的《自謀職業證》,可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6. 農、林、水利、地質、礦業、公安、監所、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等專業,線上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七)錄取的新生須攜帶《准考證》、《居民身份證》、《新生入學通知書》、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專升本的考生),按規定時間到所錄取的學校報到。錄取學校要對新生進行全面核查,省招考辦進行複查,對於不符合報考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錄取學校應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省招考辦備案。

其它

(一)各市(行署)、縣(市、區)、省農墾總局及有關分局招考辦負責受理考生查詢工作,時間截止為2006年12月30日,逾期責任考生自負。
(二)各市(行署)、省農墾總局招考辦要根據本招生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訂出具體的實施細則。要進一步加強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加強考風考紀管理,把確保招生考試安全作為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務。要從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穩定大局出發,強化領導和組織管理,加強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針對近年來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公安、信息部門,防範和封堵網際網路上有關成人高校招生考試有害信息,為考生創造公平、安寧的考試環境。繼續加強誠信考試教育,建立考生誠信檔案,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加強招生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作到工作到位、責任到人。要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使用通訊工具作弊案件的發生。加強管理,採取積極措施,杜絕有組織的考生異地報考的行為,確保考試安全、有序進行。
未經黑龍江省教育廳批准,省內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擅自與省外學校聯合設立函授站(點)、組織生源、受理報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對其責任單位或個人予以嚴肅處理。
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自覺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嚴格掌握各項招生考試政策,依法規範招生考試工作,接受廣大民眾和社會輿論監督,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電話。省招考辦監督舉報電話為:略。
各招生學校要嚴格執行本招生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如實進行招生宣傳和生源組織,教育考生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維護考試秩序。
本辦法由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表:專升本招生專業與統一考試科目對照表(略)
黑龍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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