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設立黑龍江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由省政府辦公廳管理,機構規格為副廳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 機構規格:為副廳級
  • 由省政府:辦公廳管理
  • 屬於:行政機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將原省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入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二)加強組織協調推進企業上市職責。
(三)增加按規定管理小額貸款公司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地方金融業發展規劃、法規草案和政策措施,研究金融形勢和金融發展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
(二)承擔防範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的責任。依法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擬訂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承擔依法監管小額貸款公司的責任。按規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關閉和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小額貸款公司風險防範和處置的具體辦法。
(四)負責聯繫國家金融管理部門、金融機構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依法監督管理農村信用社、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資本運作平台公司等地方性金融企業。
(五)引導、促進金融機構開展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參與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銀企對接工作,負責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六)負責全省金融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省金融業發展的總體布局規劃,指導省內各類金融功能區的建設,擬訂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地方金融資源整合重組工作。
(七)協調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與發展,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產品與服務創新,協調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的能力。
(八)擬訂利用資本市場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協調推進企業上市工作,指導上市公司做好資本運營工作。按照分工參與風險投資、債券發行、股權投資等直接融資工作。擬訂保險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推進全省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推進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建設,參與建立信用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和信用獎懲機制,支持金融機構依法維護合法權益。
(十)承辦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金融工作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金融綜合處。
組織擬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金融教育培訓和人才開發工作;負責文字綜合、業務綜合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及信息安全、督辦、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交流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
(二)金融工作處。
負責聯繫人民銀行、銀監會、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協調銀行機構制定信貸增長指導計畫,監測信貸投放情況;參與研究制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銀企對接工作;參與金融機構考評和獎勵工作;支持銀行機構化解不良資產;依法監督管理地方性金融機構、金融中介機構;負責地方金融資源整合重組工作。
(三)農村金融處。
擬訂保險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聯繫保監會、保險公司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做好協調服務配合工作;擬定全省農村金融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和產品與服務創新;協調推動涉農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增強金融強農惠農的能力;按規定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審批、關閉和監管工作。
(四)資本運營處。
負責聯繫證監會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駐我省分支機構;擬訂促進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的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企業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資、資產整合重組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對擬上市企業申請上市及上市公司購併、資產重組、股權交易方案等提出審核意見;指導證券機構、期貨機構、信託投資機構、證券中介服務機構發展;按照分工參與風險投資、債券發行、股權投資等直接融資工作。
(五)金融市場處。
擬訂金融業發展總體布局規劃,促進金融機構的合理布局;指導省內各類金融功能區的建設;承擔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工作;依法指導和規範民間融資活動;負責推進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防範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金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0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領導職數:主任(副廳級)1 職,副主任(正處級)2 職;處長 6 職(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1職),副處長 5 職。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