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省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省科學基金項目的通知

2015年,我省基礎研究工作將圍繞省委、省政府“五大規劃”和新一輪產業建設目標,以提升我省原始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培養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為重點,省科學基金將繼續加大對35歲以下優秀科技人才承擔基礎研究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強產學研結合和對外科技合作,鼓勵科研院所緊密圍繞我省產業發展中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開展套用基礎研究。充分發揮重點大學知識創新的優勢,依託重點實驗室平台,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農業、民生科技,等重點領域超前組織一批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領域的研究課題,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

各有關單位:
2015年,我省基礎研究工作將圍繞省委、省政府“五大規劃”和新一輪產業建設目標,以提升我省原始創新能力為目標,以培養中青年科技領軍人才為重點,省科學基金將繼續加大對35歲以下優秀科技人才承擔基礎研究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強產學研結合和對外科技合作,鼓勵科研院所緊密圍繞我省產業發展中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開展套用基礎研究。充分發揮重點大學知識創新的優勢,依託重點實驗室平台,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農業、民生科技,等重點領域超前組織一批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領域的研究課題,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
2015年省科學基金項目申報通過省科技計畫綜合管理系統申報,受理時間從2014年9月25日起至2014年10月25日24時止,屆時網路系統將自動關閉。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申請者年齡在2015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高校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或高職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科研院所和企業申請者應具有碩士學位或副高職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培養資助的對象為在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及技術開發工作、業績突出、成果顯著的科技人才。
(二)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
1.申請重點項目應按照《2014—2015年黑龍江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指南》,瞄準國內外科學前沿並對我省未來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具有帶動性作用的套用基礎研究項目,特別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能源裝備等領域的基礎研究項目。
2.經過立項研究,可預期在同領域內獲得國內前沿或獲得本學科國內同行專家廣泛認可的、有重大影響的研究成果,能夠申請發明專利獲得自主智慧財產權,能夠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科技支撐或能夠形成未來我省新的經濟成長點。
3.優先支持以省級以上研發平台(重點實驗室、中試基地、工程中心)為依託,校企、院企合作項目。利用國外科技資源開展國際科技合作的項目,申請時應提交合作協定或契約。
4.申請者必須是項目的實際主持人,並作為負責人承擔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或省科學基金項目。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2015年1月1日未滿55周歲。
(三)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
1.具有重要科學意義或重要套用前景的基礎研究與套用基礎研究工作,尤其是結合我省區域條件、特點及有較強實力領域的研究工作。
2.學術思想新穎,創新性強,立論根據充分,研究目標明確,研究內容具體,研究方法和技術路線合理、可行,可獲得新的科學發現或取得重要進展。
3.申請者應具有一定科研工作的業績(作為主要負責人參加省級及省行業科研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在省級以上期刊發表過論文或出版過論著或獲得過專利)原則上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職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2015年1月1日未滿55周歲。
(四)省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1.申請者應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博士學位。申請者男性年齡在2015年1月1日未滿35周歲,女性未滿38周歲。
2.申請者應具有從事科研工作的經歷和業績(參與過省級及省行業科研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在省級以上期刊發表過論文或出版過論著或獲得過專利),申請項目應具有創新性。
(五)省留學歸國人員基金項目
1.申請者應具備在國外留學或訪問1年以上,歸國時間不超過3年,並提供出國證明原件。年齡在2015年1月1日未滿45周歲,高校申請者應具有博士學位,科研院所、企業的申請者應具有碩士學位。
2.申報的項目應具有較高的創新性、前瞻性,並與國外學習、研究內容相關。
二、申報方式
省科學基金項目通過省科技計畫綜合管理系統申報。
三、有關要求
1.項目依託單位必須是我省本科院校和省級以上的科研院所及國家批准的高新技術企業。
2.項目實行限額申報,每個單位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總數不得超過120項、重點項目不超過3項、青年基金項目不超過50項、留學基金項目不超過20項。
各單位申報項目數量按下列公式計算:申報數量等於上年獲省科學基金項目數×2;依託單位上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按1:3匹配面上項目;2014年未獲得省科學基金項目資助的單位各類基金合計允許申報2項;為加強基金管理,對依託單位2008-2010年省科學基金結題率低於70%、60%、50%的,分別按5%、10%、20%的比例核減申報指標,低於40%的按50%的比例核減申報指標。各單位應嚴格按照核定指標申報,否則不予受理。
3.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每個高校推薦不得超過2名,院所及高新技術企業推薦不超過1名,被推薦者在省科技計畫綜合管理系統上填寫《黑龍江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申請書》。
4.為了充分發揮省科學基金的育苗和引導作用,申請者當年只能申請一項省科學基金項目。正在承擔省科技攻關項目和省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不能申請項目;承擔過省自然基金重點項目的負責人不能再申報省科學基金(省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除外)項目;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留學歸國人員基金只能承擔一次;承擔面上項目不得超過2次,面上項目結題後必須間隔1年時間申報。各單位申報的邊緣學科項目不得超過總項目數的10%,自然基金重點項目和傑出青年科學基金不受理邊緣學科項目。
5.申報項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項目申請經費為: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超過30萬元,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不超過20萬元,面上項目不超過7萬元,青年科學基金項目不超過5萬元,留學歸國人員基金項目不超過6萬元,管理學科不超過5萬元。
6.請各單位在網上申報後,在項目受理期限內將省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面上項目、省青年科學基金、留學歸國基金項目的“申請書”及申報項目匯總表列印1份並加蓋公章後報送或郵寄省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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