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2001年12月15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黑龍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十六次常委會批准,在撤銷原松花江、牡丹江、合江林區中院的基礎上伴著新世紀的腳步應運而生。現院址設在素有“東方小巴黎”之稱的黑龍江省省會哈爾濱市區,詳細地址是:哈爾濱市南崗區西大直街351—1號。是國家設在全國最大的國有重點林區和森林工業基地的黑龍江省森工林區審判機關。全院現有幹警114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9.1%,碩士23人,占總人數的20.2%。內設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二庭等16個部門,下轄23個林區基層法院。承擔著審理法律規定由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或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和破壞森林資源、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等一審、二審、再審各類案件各項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內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綜合科)、審判監督庭、審管辦,辦公室、政治部(內設幹部科、宣傳科、教育科)、研究室、監察室、技術室、司法警察支隊、司法行政裝備科、機關黨委總計16個部門。
現任領導
院長:劉偉
副院長:梁洪濤
法院建設
建院13年來,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貫徹落實中院黨組提出的“政治建院、制度理院、人才興院、科技強院”和“打基礎、上水平、求發展、做貢獻”發展思路,緊緊圍繞加快林業經濟發展的戰略,牢牢把握“公正與效率”的主題,努力踐行“司法為民”的要求,在各項工作中不斷創新進取。抓學習,強化自我教育能力;抓考核,強化自我約束能力;抓整合,強化駕馭全局能力;抓作風,強化指導司法實踐能力。著力突出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用制度管理法院的科學化、規範化管理理念,先後建立健全了審判管理、執行跟蹤、信訪聯動、先優創建和目標考評、院務公開等六項工作機制,實現了法院各項工作科學管理。堅持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積極推行有利於人才選拔和使用的審判幹部管理機制,為優秀人才施展才華創造條件、搭建平台,為人才的培養和使用建立了一套科學有效的機制,使人才脫穎而出。林區中院幹警撰寫的學術論文連續六年在最高法院舉辦的學術論文討論會上榮獲二、三等獎,是黑龍江省法院系統唯一連續三年獲此殊榮的中級法院。黑龍江省林區中院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為黑龍江省森工林區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地法律服務和司法保障。您還可以點擊黑龍江省林區中級人民法院網站連結:http://hljlqzy.hljcourt.gov.cn,了解更全面、更真實的黑龍江省林區中院。
所獲榮譽
2003年,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黑龍江省林區中院全國法院系統第十五屆學術討論會選送論文組織獎、全國法院系統書畫攝影大賽組織獎;2005年,黑龍江省委授予黑龍江省林區中院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同年,榮獲黑龍江省森工系統三級聯創“六個好”基層黨組織競賽先進單位稱號;2008年,榮獲全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中級法院稱號;2009年,榮獲黑龍江省法院系統第二十一屆學術討論會組織獎;2012年,榮獲全省森工系統信訪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2013年,榮獲“全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