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蓮花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通知

《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蓮花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通知》是80802於1998年9月8日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蓮花  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通知
  • 發布時間:1998-09-0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來源:黑龍江省政府
  • 內容: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發布文號】
【生效日期】1998-09-08
【失效日期】
【檔案來源】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蓮花
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通知
(黑政辦發〔1998〕53號1998年9月8日)
各行政公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蓮花水電站移民安置已經結束,為妥善解決移民生產生活問題,經省政府同意,現就移民安置後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蓮花水電站移民從1998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開展5至10年的後期扶持工作。本通知中涉及的移民特指蓮花水電站經省、市(縣)移民部門批准遷出的庫區居民。上述移民從安置地再次遷出時,原則上不在扶持之列。
二、蓮花水電站的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由移民安置地政府統籌負責,森工系統搬遷職工的後期扶持工作由省森工總局負責。
三、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要全面落實開發性移民方針,堅持以農為主、以土為本,切實把移民生產搞上去。要通過扶持集體生產,發展安置區經濟,逐步提高移民生產生活水平。移民安置區的各級政府要把移民土地補償費全部用於發展生產,不準擠占、挪用。移民耕地尚未落實好的,安置地各級政府要給予妥善解決。
四、安置地政府要切實幫助移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困難。移民後期扶持以庫區為重點;移民人數比較多並相對集中的地方要區分不同情況給予扶持;零星分散的移民,確實因自然災害造成生產、生活特殊困難的,也要妥善處理。
五、為了幫助移民安置地政府切實搞好移民後期扶持,我省設立蓮花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基金,主要用於發展生產。移民後期扶持基金是專用基金,由省政府移民辦公室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統籌使用。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基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工作。
六、各有關市、縣(市)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蓮花水電站移民後期扶持工作的領導。充分利用當地的經濟優勢,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認真做好移民後期扶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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