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大學國防生

黑龍江大學國防生

國防生英姿國防生是指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由軍隊依託地方普通高校從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中(含符合保送條件的保送生)招收的和從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培養的後備軍官。國防生在校期間享受國防獎學金,完成規定的學業和軍政訓練任務並達到培養目標,取得畢業資格和相應學位後,按協定辦理入伍手續並任命為軍隊幹部。

基本介紹

制度規定,一日生活制度,內務衛生,會議制度,請銷假制度,儀容、著裝、舉止,國防生的禮節,各級職責,全程考核淘汰制度,

制度規定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大學《關於抓好國防生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對國防生實施有效的準軍事化管理,依據黑龍江大學有關規定及軍隊的條令條例,制定本制度規定。

一日生活制度

國防生應按照準軍事化標準進行管理,結合地方院校的實際特點,建立規範的一日生活制度。
一、國防生按照軍校管理結構模式設立中隊、區隊、班的建制。中隊長由選培辦擔任或由學員代理,區隊長、班長、副班長由學員擔任,並且輪流代職。
二、國防生平時每天按照起床、早操、整理內務和洗漱、開飯、上課、午休和看新聞、晚自習、就寢等安排一日生活。
三、每周一至周五出早操,時間為早6:10---7:00,如雙休日和節假日進行軍政訓練,則當日正常出操。
四、每周日晚9:00召開班務會,小結講評全班一周的工作。要求做到個人有發言,會議有記錄,中隊及選培辦將定期進行檢查。
五、國防生應按時起床、出操及時參加集體活動,因故不能出操,應提前請假,批准後方可不出操。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請假的,應先到操。
六、國防生應統一作息,如熄燈後學習,必須在宿舍樓的活動室進行,並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

內務衛生

一、國防生應按照準軍事化標準整理內務衛生,模範遵守學校舍務管理規定。
二、正課時間未經允許,禁止在宿舍內逗留。非休息日的課餘時間禁止在宿舍內打鬧、娛樂和上床休息。
三、宿舍和自習室內物品擺放統一、整齊,做到學習後和離開後室內的整潔。
四、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衛生,嚴禁亂扔雜物和隨地吐痰。
五、宿舍內只準懸掛和張貼規定的圖、文、像、表。換洗的衣物要及時清洗,並在指定的區域內涼曬和及時收回。

會議制度

一、國防生中隊每月召開一次隊務會,由中隊領導主持,班長以上人員參加,總結中隊當月的工作,並研究布置下月的工作。
二、區隊每月召開一至二次會議,由區隊長主持,班長、副班長參加,主要由班長匯報近階段的班級的工作情況(內務衛生、軍事訓練、文化學習、規範管理),並研究本區隊工作。
三、班務會每周一次,由班長組織,時間為每周日的晚上9:00,進行一周工作的小結講評。
四、國防生對每月或者一個工作階段召開一次全體國防生大會,由中隊領導主持,全體國防生參加,聽取國防生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傳達和布置下一階段的學習訓練任務。

請銷假制度

一、國防生不參加軍政訓練,或不參加選培辦統一組織的各種活動,必須請假,歸隊後及時銷假。請假一小時以內由區隊長批准;一小時以上由中隊長批准。
二、國防生日常請假由院系批准,請假一日以上必須由本人持假條報選培辦備案,經批准後方可離開。

儀容、著裝、舉止

一、國防生頭髮應當整潔。男學員不得留長頭髮、大鬢角和鬍鬚;女學員發辨不得過肩,不得戴假髮染髮、燙髮;不得留長指甲和染指甲;著軍裝時不得戴耳環、項鍊、領飾、戒指等。
二、國防生參加軍政訓練或選培辦組織的集體活動,必須統一著裝,並按照要求佩戴各種徽章(平時上課、外出及業餘時間不得著裝),按照《中華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的要求規範自己的舉止言行;參加非軍隊組織的集體活動時,應服飾整潔,行為規範,自覺養成。
三、國防生必須舉止端正,精神振作,姿態良好。穿著軍裝時,不準袖手、背手和 將手插入衣袋,不得邊走邊吃東西,不得搭肩樓背。
四、國防生不得進入地方營業性的舞廳、歌廳、遊戲廳和網咖及其他娛樂場所,在校學習期間不提倡談戀愛。
五、國防生應文明交往,自覺維護軍人形象。

國防生的禮節

國防生必須遵守以下禮節:
一、在參加軍事活動時,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第五章執行。
二、在參加非軍事活動時,必須遵守以下禮節:
1、在聽到首長、老師或上級呼喚自己時,應立即答“到”。在接受首長或上級的命令、指示時,應回答“是”。
2、在進見或遇到首長、上級或老師時,應主動問好、著軍裝時應敬禮。
3、在室內,上級或老師到來時,應立即起立;部隊首長到來時,在場國防生骨幹應組織報告。
4、進入首長和上級的 辦公室時要報告,進入老師和領導的辦公室時要敲門,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5、在其他的時機與場合也應講文明、懂禮貌,遵守和維護社會公德。

各級職責

一、國防生守則
1、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關於軍隊建設方面的理論和論述,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軍隊的條令條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2、刻苦學習,積極上進,圓滿完成學業。
3、積極參加軍政訓練,按規定完成軍政訓練科目,達到大綱要求。
4、服從選培辦的準軍事化管理,以軍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5、尊重師長,服從上級,團結同學,愛護集體,爭做大學生的模範。
二、中隊領導職責
中隊領導是選培辦所指定的負責國防生行政管理和軍政訓練的領導,其主要職責是:
1、熟悉掌握全隊國防生的思想、學習和、訓練情況,根據軍隊及學校的要求,落實安排工作,督促所屬人員貫徹執行。
2、抓好全中隊人員的文化學習、軍政訓練和日常鼓管理。
3、及時向國防生傳達選培辦的指示,了解國防生的意願,及時向選培辦匯報。
4、關心所屬人員的生活及學習情況,協助學校和選培辦解決國防生的實際問題。
5、帶領所屬人員完成學校及選培辦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區隊長職責
區隊長是國防生中的骨幹,對本區隊的國防生有組織、管理和監督的責任。其一般職責是:
1、協助中隊領導抓好所屬人員的文化學習、軍政訓練和日常管理。
2、了解所屬人員的思想動態,及時匯報、解決所屬人員的實際問題。
3、監督檢查所屬人員遵守軍隊的條令、條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實施有效的管理。
4、帶領全區隊人員完成學校及選培辦賦予的其他任務。
四、班長職責
班長是國防生班的骨幹,是全班學習訓練的組織人員和負責人,其一般指責是:
1、協助區隊長抓好全班人員的文化學習、軍政訓練和日常管理。
2、掌握全班人員的思想狀況,及時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班組團結。
3、督促檢查全班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軍隊的條令條例,並實施有效的管理。
4、帶領全班人員完成選培辦及學校賦予的其他任務。

全程考核淘汰制度

一、選培辦和學校應加強對國防生的教育界管理,對國防生實行全程考核淘汰。
二、國防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淘汰:
1、政治立場不堅定,有反黨、反社會主義言論或行為,參見非法組織者。
2、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受到司法和公安機關處罰者。
3、違反校規校紀,受到校記過處分以上者。
4、本人要求解除國防生協定者;中途退學或轉學者;思想消極,學習不努力,訓練不積極,無故不參加各項活動,經教育不改者。
5、因主觀原因不能按學制完成學業、推遲畢業者或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書者;累計有二門課程(含軍政訓練課)或一門考試課程經補考不及格者;累積補考五門或五門以上課程者;畢業時未達到所規定的國防生基本素質要求者。
6、因身體的原因,在一年治療後扔不符合檢查標準者。
7、由於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作為國防生進行培養者。
三、被淘汰的國防生必須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並予以一定數額的經濟處罰。
因上條的第1、2、3、4 款原因被淘汰的國防生,除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外,還必須交納一定數額的賠償金,個別情節嚴重者,學校將按照有關鍵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或追究法律責任;
因上條第5 款原因被淘汰的國防生,需退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
因上條第6 款原因被淘汰的國防生,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可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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