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黑河市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是黑河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全市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或協助處理本地區的重大涉外事務,做好領事維權工作;組織協調我市重要外事活動禮賓事宜;歸口管理僑務和港澳事務工作。
(二)組織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安排市領導的外事接待活動。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委、市政府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當於我國現職副廳級以上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在中央授權範圍內,審批副處級及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負責正、副處級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核和報批;為上述出國人員出具出國任務批件;辦理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簽證和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以及其他領事業務。
(三)負責外國駐我市臨時外交領事機構的管理和交涉事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指導我市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指導和監督市直各部門和各級外事機構的外事業務。
(四)管理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地市(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市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
(五)發揮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作用,搞好界務管理和涉外事務處理,指導並參與邊防會談、會晤工作。加強對邊境縣區邊境地帶生產作業審批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六)協調和指導有關部門管理外國專家及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組織對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進行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的教育。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的對外工作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七)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經濟、科技合作和華文教育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做好其代表人物的人事安排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的相關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做好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九)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和接待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審批和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僑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
(十)承辦全市因公赴港澳團組的審批、發證和簽證工作;負責港澳記者來我市採訪的申請和管理。加強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聯繫,促進我市與港澳之間在各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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