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縣木蘇鎮人民政府,為四川省阿壩州黑水縣行政機關,辦公地址在黑水縣木蘇鎮團結村4組10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領導,抓好基層黨建
1.履行政治領導責任,做好理論武裝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縣委的決策部署,發揮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
2.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全面推進轄區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討論和決定轄區內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法制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其他應當由黨委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4.貫徹黨管幹部原則,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完善幹部培養選拔機制,加強幹部教育管理監督。貫徹黨管人才原則,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對本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的領導。
5.指導農村黨建,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嚴格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各項制度,統籌抓好鎮機關、村(社區)、駐轄區單位、行業、“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強化“兩個責任”,落實農村基層黨建工作要求。
6.加強基層社會宣傳、輿論引導、精神文明建設、統一戰線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健全完善黨建引領基層體系,強化基層治理平台建設,進一步增強黨在農村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民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
(二)統籌經濟發展,實施鄉村振興
1.負責轄區經濟發展工作,執行轄區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
劃、預算。參與區域內土地利用、產業發展等規劃編制,對區域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公共服務資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見建議。落實轄區內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四好農村路”建設等。
2.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實施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提升農業發展質量,加強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宜居鄉村建設,增強鄉村振興內生動力。
3.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
4.落實財政保障和財政管理有關政策,統籌管理本級財務及集體資產,協助做好稅收征管工作,指導、監管村級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三)組織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
1.加強鎮綜合便民服務平台標準化建設,做好村(社區)服務配套設施和綜合服務平台建設,提升便民服務質量。
2.負責教育體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衛生健康、計畫生育、醫療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殘、殯葬管理、文化旅遊、民族宗教、移民搬遷、農技推廣、農民工、婦女和未成年人保護等公共服務工作,承擔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等職責。
(四)領導基層治理,維護社會治安
1.負責轄區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管、應急管理工作。構建
公共安全防控體系,建立應對突發緊急事件的處理預案,做好安全生產、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滅火、減災救災、防疫、氣象災害防禦、食品藥品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等應急管理工作加強監督檢查、隱患排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轄區內生態環境保護和自然資源管理等工作。
2.承擔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強法制建設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貫徹落實社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及時化解轄區社會矛盾糾紛,確保社會穩定。協助司法機關開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和禁毒、掃黑除惡等活動,穩妥處理突發性、群體性事件確保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3.指導村(社區)村民(居民)自治,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完善村規民約,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4.負責國防教育,承擔國防動員、徵兵、民兵預備役、雙擁等工作。
5.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力和利益,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堅決與民族分裂活動和邪教組織鬥爭。
6.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五)完成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上交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黨政綜合辦事機構6個:
(一)黨政辦公室,掛財政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鎮黨委人大主席團、政府、政協的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鎮機關各方面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文秘、檔案管理、黨政印章管理、信息、機要、保密、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集體資產與村級財務的指導管理,管理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各類財政資金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黨建工作辦公室,掛民眾工作辦公室、意識形態工作辦公室牌子。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流動黨支部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等工作。統籌轄區內黨員和流動黨員的發展、教育、管理和黨費收繳工作,指導村(社區)黨組織建設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思想、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和民眾工作。負責本鎮機構編制管理及人才隊伍建設、幹部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社會事務和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宣牌子。負責公共事務綜合管理。統一領導教育體育、科學、衛生健康、民政、文化等社會事業建設工作負責應急體系建設制度建設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災減災救災等日常工作。負責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地質災害防治、衛生防疫等工作。負責應急搶險和應急隊伍建設、管理、培訓、演習和應急設備和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負責應急值守工作。負責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老舊危房安全排查,落實農村老舊住房安全監管和住房安全宣傳引導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維護穩定和基層治理辦公室。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人武、政法、統戰、信訪、穩定、民宗、民眾、防邪和格線化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法治建設,配合開展調解和幫教管理,承擔轄區內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調工作。協助司法機關開展打擊違法犯罪和禁毒、掃黑除惡活動。負責流動人口、外來僧道管理。負責基層自治建設和民主法治建設,指導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制度化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換屆選舉。組織開展法制、綜治、平安建設等宣傳教育活動,負責基層綜治幹部和群防群治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等工作。負責國防動員和兵役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經濟發展和鄉村振興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負責參與擬訂鎮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轄區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公共服務資源布局、重大決策提出意見及建議。負責經濟工作的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督管理。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配合開展轄區內經濟結構調整、項目建設、招商引資、旅遊開發、移民搬遷、土地流轉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扶貧開發、鄉村振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動宜居鄉村建設。統籌、指導、監管轄區內農業農村、林業、水利等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負責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生態環境辦公室。負責轄區內自然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工業、生活、生產、經營、農業等污染的監督檢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導轄區內生態農業、牧業建設。負責轄區內水資源保護、水環境治理、節約用水上環境衛生管理等工作。參與重大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股:
木蘇鎮設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4個:
(一)便民服務中心,掛農民工服務中心牌子。宣傳並貫徹落實政務服務、農民工服務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便民服務體系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最佳化辦事流程,擬訂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層延伸各項工作。負責便民服務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協助派駐鎮部門的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進駐視窗事宜。指導村(社區)便民服務點業務工作。牽頭負責外出務工人員聯絡、農民工輸出、培訓、維權、回引及返鄉創業服務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3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
(二)農業農村和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掛交通管理站、農村經營管理站、統計站牌子。宣傳並貫徹落實涉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農業、林業、水利、漁業、畜牧業、農業機械等技術、品種、機具等的示範、推廣,負責農業公共信息和培訓教育等服務工作。負責農田水利建設、農產品及相關生產資料和投入品質量安全監測等服務性、技術性工作。負責林業、農業苗情、災害、病蟲害和動物疫病的監測、預報防治和處置。承擔組織指導農業產業發展、林業生產、農業機械管理、水產發展、農林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預防及水土流失治理等服務工作負責新農村建設、鄉村振興、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體制改革、農村土地承包、扶貧開發和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鄉道、村道建設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鄉道、村道的養護、路域環境整治及村道的路政管理、大中修等工作。負責村級資金核撥和監督管理。負責綜合統計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
(三)社會事業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宣傳並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民政、社會保障、計畫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就業、社保、醫保、勞動保障、計畫生育、救助、救濟、低保、兒童、老齡、殘疾人等社會事業服務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擁軍優屬、優撫幫扶、走訪慰問、信訪接待、權益保障等退役軍人服務工作。配合武裝部做好徵兵。民兵、預備役、國防教育、國民經濟動員、人民防空、國防交通國防設施保護等相關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根據服務對象多少,由鎮黨委、政府明確1至2名專兼職人員從事退役軍人服務工作。
(四)文化和旅遊服務中心。宣傳並貫徹落實宣傳思想、精神文明建設、文化、旅遊等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承擔基層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服務工作,做好理論宣講、教育服務、文化服務科技服務、健康服務、法律服務、志願服務等工作。擬訂年度公益性文化項目實施計畫,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娛體育活動和宣傳文化陣地建設。負責對鄉村文化、文藝等活動的指導、協調和宣傳工作。擬訂旅遊發展項目實施計畫,搞好旅遊發展等服務工作。負責廣播影視設施設備維護、信息上報等服務工作組織實施電視“村村通”、廣播“村村響”、無線數位電視工程建設等工作。承擔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核定事業編制2名,其中:主任1名(股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