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權事件,1968年10月,第19屆奧運會在墨西哥舉行。開賽第4天,美國黑人短跑運動員湯姆·史密斯和約翰·卡羅斯分別獲得了男子200米的第一、二名。在發獎儀式上,他們一反常態,光著腳走上領獎台,在場的觀眾大為不解。當賽場奏響美國國歌時,他們舉起自己戴著黑手套的雙手,要求伸張黑人的權利,抗議美國的種族歧視,聲援國內的黑人運動,剎時觀眾席上陣陣譁然。“黑權”事件並非偶然,1968年美國國內黑人運動空前高漲,他們決定要利用奧運會的舞台來聲援自己同胞爭取公民權的鬥爭。凡來參加這屆奧運會的黑人運動員,每人胸前都別著一枚佩章,上面寫著:“奧林匹克法律是保障人權”。“黑權”事件使美國代表處境尷尬,特別到此致函國際奧委會表示歉意。但國際奧委會並沒有因此而了結此事,他們要求美國代表團對這兩黑人運動員進行嚴厲處罰,否則國際奧委會將對美國代表團採取制裁行動。迫於這種壓力,美國只好取消了這兩名黑人運動員本屆比賽的代表資格,墨西哥移民局也限他們在24小時內離開墨西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