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龍縣基礎設施管理重大項目辦公室
主要職責
1、編制全縣項目建設規劃,建立項目庫,蒐集項目信息,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爭取項目,負責全縣項目建設和資金爭取的考核工作;
2、負責完成項目的立項、可行性報告等檔案的審批工作,組織和協調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進行審查和施工管理工作;
3、負責指導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審查各行業招投標方案,監督指導和協調各行業項目招投標工作,參與重點建設項目招投標實施方案的制定,並進行監督檢查;
4、對項目執行情況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督促有關部門撥付建設資金,協調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對竣工項目進行驗收或預驗收,負責全縣基本建設項目審核、審批、監督、檢查及竣工驗收工作,負責中、省、市審批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和調整概算的預審和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及重大項目的審核、審批、監督、檢查及驗收工作,負責對全縣社會事業、城鄉基礎、旅遊產業、新能源、農業等方面的發展進行綜合分析與研究,審批或審查上報相關方面項目建議書和可行研究報告,並參與竣工驗收;
5、總結宣傳在資金爭取及執行過程中的有效途徑和經驗;
6、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金融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落實省、市及縣委、縣政府關於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定全縣金融產業發展的總體規劃;
7、協同配合金融機構防範、化解地方金融風險,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巨觀管理全縣地方金融業;
8、負責我縣融資項目的信用評審、債項評審、貸後管理、風險管理、綜合管理工作,推動縣級擔保體系建設,完善貸款平台、擔保平台工作機制;
9、聯繫有關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對項目使用開行貸款情況開展紀檢監察審計;
10、負責全縣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變更初審和業務監管工作,負責小額貸款公司審核、上報工作,協調有關部門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規範發展,規範經營、加強監督管理;
11、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