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龍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1.負責接收機構資產,承接機構債權債務。
2.依法變現處置機構資產。
3.追收機構債權,管理機構股權。
4.籌集資金逐步償還舉債。
5.續建完善機構在建工程項目。
6.對依法取委託授權的土地、房產、在建工程、股權和債權進行處置。
7.用依法取得的資產或項目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
8.受縣政府委託進行直接投資。
9.對依法取得的資產進行經營管理。
10.進行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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