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中文名:黃龍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1.負責接收機構資產,承接機構債權債務。2.依法變現處置機構資產。3.追收機構債權,管理機構股權。4.籌集資金逐步償還舉債。5.續建完善機構在建工程項目。6.對依法取委託授權的土地、房產、在建工程、股權和債權進行處置。7.用依法取得的資產或項目向金融機構進行融資。8.受縣政府委託進行直接投資。9.對依法取得的資產進行經營管理。10.進行債務重組及企業重組等。